| 一、中国民间环保团体转型的表现 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转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环保社团的构成发生变化。90年代以前的环保社团,绝大多数是自上而下组建的半官方社团,实际上是政府进行社会动员的工具。90年代以后,纯民间性质的环保社团(包括高校学生社团)或志愿者活动团体开始在全国各地大量出现,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目前,在安徽、四川、山东、福建、重庆、广东、河北、云南和北京等地,都有大量纯民间性社团在活动。以北京市为例,90年代以来,纯民间性质的社团在社团数量和成员数量上都呈迅速增长的态势(参见表1)。 第二,环保社团的资源获取方式,特别是资金来源,已经发生重大变化。80年代,环保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90年代以来,财政拨款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少,原有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多元化,新建社团则几乎享受不到国家财政拨款,经费主要靠自筹。在一些纯民间社团的活动经费中,来自国外或境外的捐助占有很大比例。 以国内规模最大的专业环保社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为例。1979年学会成立时的活动经费,100%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90年代以来,财政拨款越来越少,到1997年,仅占社团正常运作经费的35%,另外65%的经费都要靠学会自身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如拉企业赞助、开展咨询服务等。 纯民间社团,如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其活动经费大多来源于国外资助。截至1999年,“地球村”共收到福特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和大企业的捐款折合人民币大约320万元,平均每年约80万元(孙志翔,2000)。“自然之友”1995年3月1日至1999年9月30日,共计收入252.6万元,其中,国外捐赠132万元,国内捐赠98.3万元,会费收入7.9万元,专项救助5.4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国家没有任何拨款。 第三,环保社团,特别是新兴纯民间环保社团,日益具有较强的务实行动取向。90年代以前的环保社团,有的多年不搞活动,有的活动流于形式,有的研究多于行动,在公众中和社会上产生的反响并不大。而90年代以来,许多环保社团日趋活跃,并积极采取务实行动,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笔者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抽样调查表明,有41.5%的人听说过像“自然之友”之类的民间环保团体。 在一定意义上,采取务实行动是民间环保团体的生存基础。特别是对于新兴环保社团而言,要扩大影响,获得社会承认,就必须如此。各个环保团体都争相创造自己的标志性、品牌性行动。例如,“自然之友”以开展环境教育为宗旨,同时采取一些实际行动,干预破坏环境的行为,如保护藏羚羊和滇金丝猴,制止攀登梅里雪山等。绿家园志愿者则以推动领养树和沙漠植树,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环保教育为主要行动类型。“地球村”则致力于在中国基层社区建立公民参与机制,通过垃圾分类、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等具体行动,将“能源的可持续消费模式”由学术性话题转变为大众的意识和行动。 第四,民间环保团体在其活动对象上,越来越注意面向广大公众。90年代以前的民间环保团体,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组建的,以服务于政府为宗旨,满足政府的各种需求,如人事安排、对外交往、延伸职能等等。与此相应,政府也提供各种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这种情况下的社团,其组织运作、活动方式、活动渠道等都具有较浓的官方色彩,大多数社团活动是围绕着政府的中心工作,并且是借助政府力量和行政渠道来进行的,他们在面对群众、深人群众和发动群众方面有很大欠缺。 90年代以来,政府与社团的关系正在经历着微妙的变化。政府从减轻负担、明确职能的角度,希望社团走向“三自”①发展道路,最明显的就是逐步减少财政拨款。这样,原有社团就不得不另外考虑获取资源的渠道,并重建自己合法性的基础,这大概是90年代以来许多社团纷纷强调自己的民间性和群众性的基本背景。 对于新兴的纯民间性环保社团而言,本来就是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所以明显地重视面对公众。很多民间环保团体积极开展群众性活动,到公众中游说,发动群众,特别是注意争取大学生和中小学生。例如,在1994~1999年的5年里,“自然之友”会员应邀到学校和社会团体做环保报告或讲课100次以上,举办或参与了多次环保教师交流、培训活动。“地球村”动员了全国各地的3400多名志愿者加入绿色志愿者网络,而直接参与绿家园志愿者活动的群众已经有7000~8000人次。 第五,越来越多的非专业环保团体,也积极参与或开展环保活动。目前,环保团体的“同志”增多,环境运动渐显声势。其中,一些在社会上有着重要影响的妇女组织和青年组织的参与最为明显,如各级妇联、共青团和以发起“希望工程”而闻名于世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 全国各级妇联将宣传环境保护纳入其日常工作安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②,积极引导家庭环境教育和绿色消费。例如,组织“妈妈环保志愿者”,周末带孩子上街拣垃圾、参观垃圾填埋场以及学习垃圾分类;开展“我最喜爱的绿色产品”评选活动,建立“绿色产品监督网”,等等。 共青团组织除了面向广大青少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教育活动外,还通过组织、招募青年志愿者,成立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直接参与环保活动。其中,青年志愿者协会实施的“中国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集中组织青年在植树造林、沙漠治理等生态建设领域和大气、水污染的治理与监控、白色垃圾治理等环保领域进行志愿服务,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中国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基地”。 1998年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具体论证了通过配合政府的生态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创建生态补偿的新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把这一项目命名为“绿色希望工程”。1999年初,青基会联合其他单位,正式推出了“保护母亲河——绿色希望工程”。同年7月3日,经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的第三条,在其活动宗旨中增加了“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这一项,这标志着青基会的正式“绿化”。截至2000年11月,“绿色希望工程”已批准重点资助项目13个,总面积达27万亩,并已募集资金2800多万。 以上5个方面标志着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转型,这一转型的趋势是:环保团体正在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其民间性正在凸现;环境运动规模在扩大;运动所表现的力量在增强;环保团体的影响日益深刻。中国民间环保团体正在成为促进中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 二、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性格 前文已分析到,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入,中国民间环保团体也处在转型过程中,这种转型已经表现出一些新的取向。但从整体上看,在转型逐步深化的同时,中国民间环保团体依然延续了其原有的一些基本性格,笔者把这些性格概括为理性、合作、体制内运作和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 第一,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理性性格。所谓理性,是指中国民间环保团体并非是采取情绪化的方式,持极端的环保主义立场。相反,运动的组织领导者在充分认识到中国环境问题之严峻性的同时,在运动的理念和行动策略上,采取理性的立场。现有民间环保团体大都赞成发展是第一位的,都致力于谋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 “自然之友”会长曾指出:“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许多环境问题确是人们在解决起码的温饱和生存过程中发生的。因此,我们不能不顾这一国情,必须把环境保护与人民生活实际困难的解决联系起来考虑,积极寻求与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和企业界的合作。否则,民间环保就无法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其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王军,1996)。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绿色希望工程”时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谋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如其一位副秘书长所言:“绿色希望工程既要扶生态之贫,又要扶经济之贫,同时打出‘生态’和‘经济’两张牌”,“只有将生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让农民既有眼前利益可图,又有长远利益可盼,绿色希望工程才能得到农民们的拥护,我们捐植的树木才能够确保存活率、保存率,绿色的事业才能经久不衰”(涂猛,1999)。 第二,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合作性格。所谓合作,是指中国民间环保团体在对待政府、企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态度上,通常采取的是合作而非冲突的态度,致力于谋求彼此间的协调关系。 在国外,很多民间环保组织成立之初,往往采取一种与政府对抗的不合作态度。而我国的很多新兴环保团体都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政府的帮忙人”或“合作伙伴”,它们几乎不涉及政府不支持的领域。全国妇联宣传部社会文化处的同志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妇联组织参与环保的切人点是‘结合政府所念,社会所需,群众无知’的领域,例如大江大河的环境治理要靠国家,但是公众的环境意识教育国家就很难顾及,国家环保局的宣教司都撤掉了,这方面我们就可以做很多工作,也算是帮政府做一些拾遗补缺的事情”。“自然之友”章程的第五条明确规定:“自然之友”支持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及个人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社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活动,并愿与它(他)们合作。 在与企业的关系上,尽管“自然之友”曾经提出将首钢上游产业迁出北京的动议,但大多数环保组织并未直接干预企业行为。实际上,很多环保组织在活动过程中积极谋求企业的支持,特别是资金支持,一些半官方环保社团举办活动时频繁拉企业赞助,甚至将一些企业负责人聘为自己的理事。许多纯民间环保组织开展活动时更加依赖企业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民间环保团体与一些企业保持着互助互惠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环保团体在发展中谋求横向合作与联合以扩大自身影响的趋势日益明显。1999年2月9日,“自然之友”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等多个单位,共同发出了《爱护野生动物从餐桌上开始》的呼吁书,倡议保护野生动物。2000年1月28日,“自然之友”又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定了《共同实施“自然之友绿色希望行动”协议书》,试图通过青基会的“希望工程”网络,组织志愿者到农村希望小学去推动环境教育,向农村师生普及环保基础知识,帮助他们培养起初步的环境意识。2000年2月28日,“地球村”联合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和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民间团体,共同发起了“2000年地球日·中国行动”,并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第三,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体制内运作。一般而言,社会运动主要依赖非体制的方式促进社会变迁,运动的前提是对现体制有不满意、甚至反对之处。但是,当代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以前政府动员型环境运动的特征,民间环保团体主要是在体制内运作,这突出表现在民间环保团体认同政府的环保目标、借助于正规体制获取资源并开展活动。 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的“绿色希望工程”,其创意虽然是由中国青基会提出的,但是正式出台却是由青基会联合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局等单位共同推动的。该工程的实施机制明显体现了体制内运作的倾向,其1999~2003年的规划目标是“通过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黄河、长江及其他主要江河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治理区,以及地方政府规划的造林绿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资助建设100万亩以上的生态工程”(领导小组,1999)。该工程“资助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须按照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总体要求,组建专门的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专门帐户,设立专帐,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资助款进行管理”(领导小组,1999)。共青团中央还提出,要“集全团之力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把‘保护母亲河行动’摆上全团工作的重要位置”,用该行动“统揽团内各种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各级团组织都要积极实施该行动(团中央,1999)。实际上,“绿色希望工程”的相当一笔经费是通过共青团系统层层下达筹资指标筹集的。在截至2000年8月21日收到的2570多万元的捐款中,共青团系统的捐款为1580多万,占62%。 许多半官方环保社团与政府的关系还是相当密切的。它们往往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或是借助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开展活动,同时通过政府的某个系统或机构来发展会员。例如,各级环保行政部门的领导大多是各级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很多工作是围绕着环保行政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的,这一点,学会的负责人在布置和总结工作时是直言不讳的。 一些纯民间环保团体,实际上也经常利用现体制开展活动。例如,1996年4月,“地球村”与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家委会合作,设立第一个垃圾分类试点;1999年初,“地球村”与北京市宣武区精神文明办、环保局、环卫局、白纸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将建功南里小区作为绿色社区建设的试点。还有一些环保社团则努力争取利用现体制,例如,“自然之友”意识到通过教委系统进入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困难很多,所以间接地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进入各地的希望小学开展教育活动。 当然,在利用现体制的同时,许多环保组织也越来越觉得现体制存在许多弊端。青基会的一位副秘书长在接受笔者访问时指出,“绿色希望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政府失灵”,例如所报面积不实,苗木配套成问题,配套资金落实困难,监督工作跟不上,等等,总之,是效率低下。全国妇联的同志也指出,目前民间力量所作出的环保努力与政府行为跟不上是一对尖锐矛盾。例如,妇联组织在推动垃圾分类,但是政府垃圾回收网点的建设工作滞后,并且在垃圾处理厂仍然是集中处理,群众做的工作等于白做。 第四,关于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一般而言,社会运动可以区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一种是维护或争取某个群体实际利益的社会运动,可以叫做自我指向或利益取向的运动;一种是并不以实际利益为中心,而在于表达或宣传某种文化价值的社会运动,可以叫做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的运动。 就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发展来看,尽管90年代以来,许多环保团体有着采取实际行动的趋势,但是,从总体上讲,除了一些行业协会类环保组织之外,大多数民间环保团体仍然是面对社会公众,以开展环境教育、宣传环境保护、传播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为宗旨,重在传播和表达环境价值,具有较为明显的他人指向或表意取向。那种以维护自身环境权益为目标的草根环保组织,目前还非常少见。 注释 ①即“经费自筹、人员自聘、活动自主”。 ②全国妇联宣传部社会文化处肖敏同志说,妇女最有爱心,城市居民家庭的消费主动权在妇女手里,大约有70%的妇女支配着家庭的日常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