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发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题为《社会互构论的提出——对社会学学术传统的审视和快速转型期经验现实的反思》。《新华文摘》2003年第11期予以转载。 社会学植根于现代性之中。它以独特的方式对这一浩大历史过程进行了持续性研究,将现代性带给人类的风险与机遇、冲突与和谐、困境与希望、迷惘与信心,都融入了自己的诞生、成长、危机和重建之中,社会学也因之而生机盎然。在当代,现代性情状急剧变化,旧式现代性危机迭生,新型现代性曙光渐露。在中国社会发展迅速推进的基础上,对新型现代性的日益自觉,为中国社会学拓展新的学理空间带来了历史机缘。自"现代"开启以来,人类踏上了自我解放的征程。但是,从更深层次上看,这是人类误入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价值轨道的历史时期。按照这一文化价值的取向,如果人类不能赢得对自然的控制权,那么,人的自由和解放就是不可思议的。在这样的文化价值观引导下,人对征服和主宰自然赋予了前所未有的特殊意义:对自然的征服构成了人获得自由的前提,对自然的主宰被理解成人类解放工程的根基。征服和主宰自然的这种优先性渗入到现代社会生活的一切过程和一切方面,从人生的意义赋予、个人的才情旨趣的发扬、行动的合理性依据、生活情景的界定,到工具理性、生产性价值、技术性现实、社会积累和再生产过程,等等,无不隐喻了对资源控制权的争夺和运用的根本性意义。这一权力也因而腐蚀了现代社会,造成了一种不可逆转的世俗化和平庸化的生活趋向,致使以短期的、物质的、货币的手段验证和认可的价值形式被推上了至尊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即使"现代"是以最彻底的方式对以往的传统规范和腐朽观念实行"反叛"和"无可挽回的断裂",事实上,关于人类自由的价值理念本身从一开始就存在问题,注定了西方的现代性与传统性或陈旧性难解难分。我们把这种建立在自然和社会的双重代价基础之上的现代性,称为旧式现代性。 20世纪后半期,对现代化进行重新探索的思潮和实践在非西方世界兴起。到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全球社会生活景观呈现出重大转折来临的种种迹象:倒行逆施的自然政策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绿色惩罚",促使旧观念所建构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之间的界别悄然消融,以这种界别为基础的各种裂变--左与右、激进与保守的政治意识形态,以及人类生活样式、社会组织模式、文明类型乃至国家界限所造成的分隔--也在漂移和重构。人们身处其中的世界重现了其相互关联的固有质性。这一系列社会剧变进一步推动了对旧式现代性的质疑、批判和反省。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的掳掠和人类的自相奴役,都是与人类自我解放不相容的;不能以科学技术的现代性取代人类解放的现代性,科学技术在现代性过程中具有的重要意义,应当取决于它能够服务于人的完善、社会的进步和人类解放目标的实现,否则,它的任何成就都是可疑的。同时,人们也认识到,科学技术是巨大的生产力,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要手段;尽管在资本的掌控之下,科学技术及其进步和创新依然显示了它作为生产力的独特效用,为解决人类的生活困扰、改变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人和社会的进步速率,创下了不朽基业。 历史的启迪和催动,使关于新型现代性的探索成为当代社会的一种潮流和趋向。特别是在中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过程中,改革开放、科教兴国、共建两个文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西部开发和扶贫共富,以及新型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概念、思想和实践,强烈地透显出新型现代性的理念和初始内涵。我们认为,新型现代性必然是能够充分发挥本国特色和优势,包容吸纳西方现代性的一切优点的现代性,是能够促进两个文明的协同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系统,使社会与自然相携永存、使人类永久安全的现代性。简言之,所谓新型现代性,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共存、人和社会双赢,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使科学技术的现代性服务于人类解放的现代性,使现代性最终向人类自身解放的目标回归,这种自觉意识和由此而来的远大抱负,对中国社会转型加速期的实践是非常重要的。从社会转型加速期取得的巨大社会进步和付出的种种社会代价中,我们都能亲身体会到新型现代性的深刻意涵。 总之,旧式现代性锻造了以往的社会学--它的感受力和想像力、设问和眼界,甚至它的理论抱负和期望所能达到的限度。很长时间以来,社会学理论与一种普遍的失望情结纠葛在一起。贝克不无遗憾地察觉到,社会学"已滑入了一个没有用处的共识中去。这使它现在甚至不能觉察重大的社会高潮和变动,也就更谈不上创造性地考察它们了"。塞德曼甚至断言"社会学已经走上了歧途"。我们认为,现代性的重大危机和转折时期,也是社会重构、个人重塑、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重建之时,社会学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经历视野的重大调整、预设的根本变化、理论的重铸和再生过程。很明显,除了寻求理论上的重建和崛起之外,社会学别无选择。 现代性的具体时空过程构成了社会学的情境遭遇,社会学的任何思考和想像内容、话语和表达方式都脱离不了这种时代性。对于社会学,现代性既是限制和障碍,也意味着启迪和更新。当代现代性面临的转机,催促社会学进行新的尝试,实现对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知识建构方式的跨越。 (一)社会互构--时代的感悟与理论的提炼 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进入了更为激烈的推进时期。如果说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们主要应对的是与前现代性因素的"断裂"(或对这些因素的具体否定),那么,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们还面临与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旧式现代性因素的"断裂"(或对这些因素的具体否定)。在我们看来,这种从前一断裂转向后一断裂所表现的对自我"过去"的持续脱出,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来源。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前现代性因素与旧式现代性因素相互交织、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相互影响,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产生了种种复杂的社会效应,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①伴随着资本和财富的迅速积累,成本的外部化愈演愈烈,在现代拓荒者一劳永逸地结束了"自然史"之时,发现自己面对的是生态耗竭的危机。 ②非农村化和乡村终结的潮流将中国传统农业推向了终点,也留下了数亿人的传统生存方式的替代问题。与此同时,"去工业化"过程却与之并行不悖:产业结构的激变、"夕阳产业"的废弃和新技术化的加速推进,进一步削弱了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 ③安全本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但现代性已经使社会安全划上了巨大的问号。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充满风险的高风险社会:现代农业污染与绿色生活方式,网络技术与个人隐私权,社会监控与公民自由权,不断膨胀的社会消费与生态环境指标等,因而我们不得不面对越来越多的风险性选择。 ④知识的世俗化过程使人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也促成了权力和知识的结盟、政治权威与专家系统的联手,代价是知识政治学的产生--权力与知识共享真理。政府是为社会服务的工具、推进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加速器,现在深陷于与财富和金钱的力搏之中,穷于应付自身的权力精英所结成的利益团伙的侵蚀。伦理社会和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带来了社会的进一步整合与秩序,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现实困境:由于政治权力对法律秩序的干预和介入,造成了法律秩序的政治化和人治化,权力精英的违法也往往更"合法"、更隐蔽、更有"效率"。法人集团(尤其是政府扶持的垄断性中介法人集团)的失信、违规和违法,使日渐式微的社会资本进一步流失,个人的信任和忠诚转让给了各种利益化的社群,其后果是政治权威的权力效应的耗散。而且,这种现状还导致了法律规则的变动不居,使社会利益的划分处于频繁的变化状态,于是,制度规则的不稳定、利益格局的不稳定和社会的不稳定形成了相互助长之势。社会伦理原则在实践过程中的"虚化",使道德规范的约束性徒有其表,个人行为价值屈从于生产性、实用性和利益效能原则。 ⑤政治意识形态的渐次淡化和"后政治"社会氛围的逐步形成,既从政治运动等方面解放了大众,也向地方的、文化的、民族的,甚至"宗教"的意识形态出让了社会认同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自行组合、相互分离的社会过程,推动了个人及社群的多元化。与此同时,发展的不平衡性已经变为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常态,这意味着社会陷入了更为复杂的"我们"、"你们"、"他们"的界别--经济上的东、西部间的差距,心理和文化样式上的北、南方间的沟壑,以及国民内部不断加速的社会分化,等等。 ⑥社会问题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社会向个人开放了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个人自主性的发挥则使社会责任更多地转变为个人责任,这在相当大程度上解除了社会和群体对底层化和边缘化人群的负疚感,同时也理解到如果不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不在社会政策上做到强弱双赢,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势头就很难保持。 中国社会转型过程的经验事实给予我们的启示在于:与旧式现代性相联系的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原有基础正在瓦解。一方面,由于人类的持续侵入和劫掠,"自然"不可逆转地人化和社会化,已经不再是与社会主体的心智活动无关的过程。另一方面,社会不能再把个人仅仅理解为生产性的资源或手段,以物性特征来看待和衡量个人的价值--把个人的独特性当做社会不可复得的"宝贵财富"、"人才资本"。反之,个人也不能仅仅从生存性利益的角度来看待自己对社会的依赖,或以无奈之情来理解社会对自己的约束限制:个人与其社会之间有着互构互生、共存共荣之义,休戚相关、血肉联体之情。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通过对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彻底反省和检讨,找到真正的修复和重建之路,在我们看来,这正是新型现代性所要探寻的道路。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实践经验的启示和它所提供的历史机缘中,在社会运行论、社会转型论、社会学本土化理论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学理论视野也渐趋明朗地指向一种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基础和根本的社会互构论。 中国社会转型是在当代世界社会关系格局中发生的,因此,对中国特色的社会转型的社会学思考,不能不关涉到对当代世界格局的思考。中国社会转型的各个发展阶段均有自己的个性特征,但某些个性特征不仅属于相应时空条件下的过程自身,而且是与世界社会关系格局,尤其是与西方旧式现代性相关联的。对旧式现代性过程与实质的审视,促进了我们对新型现代性趋向的日益自觉;对旧式现代性过程的社会学传统的回视、对这种现代性面临转折时期的社会学重建的分析,敦促我们对社会学新的学理空间进行尝试;对我们时代向社会学展现的历史机缘的感悟、对生活和时代具有的主导机制和主要特征的思考,形成了社会互构论的基础。在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下,多极化和多元化趋势日益增强,强弱悬殊或支配屈从已经不再是社会关系及其过程的主导机制。相反,并存互构、协商对话、平等互惠、强弱双赢才是现时代的主要特征。社会互构论本身正是对社会生活中的经验现实的理论提炼。 (二)关于社会互构论 社会互构论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为元问题和基本问题,从社会学基本理论和方法上对两大社会行为主体的互构共变关系进行分析和阐释,并着重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现实经验事实进行研究和刻画。简言之,社会互构论是关于个人与社会这两大社会行为主体间的互构共变关系的社会学理论。 那么,什么是互构共变?芽所谓互构,是我们对参与互构主体间的关系的本质刻画,即指社会关系主体之间的相互建塑与型构的关系。社会互构论强调互构关系中,互构主体多元性、互构时空多维性、互构内容的二重性(客体与主体、客观与主观、外在的社会结构与内在的主体心智结构)之具体同一,互构形式的同时、相应、协变,互构效应的不确定性特征,等等。所谓共变,是指社会关系主体在互构过程中的相应性变化状态,相应性是共变状态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社会关系主体在互构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是共时性的和共变性的。共时和共变并不意味着完全一致、一一对应,而是包含差异和冲突的过程。所以,我们将正向谐变、逆向冲突等都视为共变的基本形式。但我们更强调对正向谐变的研究,而把逆向冲突看做是达到正向谐变的必经之途。 社会互构论强调互构共变关系的研究,因为:作为社会学知识对象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是与社会行为主体的行动相联系的,是社会行为主体之间互构共变关系的产物。因此,社会学知识对象的实质内容,在于对社会行为主体间的互构共变关系的研究。在社会互构论看来,个人和社会作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主体,是社会学知识对象的元事实,也是社会学知识体系的结构性元要素。个人和社会这两大元事实和元要素的关系问题,即为社会学的元问题。由这一问题延伸出元预设、元命题和衍生性预设等各组成部分,形成了具有逻辑结构关联的理论元层面。社会学元层面提供了一个理论平台,为社会学知识的形成和积累、理论建构、实证研究,以及关于社会组织形式和生活样式、社会结构性变迁的讨论、选择和设计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