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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动与现代化进程(李路路 于显洋 王奋宇)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3-25   信息来源:  
  在发达社会,社会成员的地位构成及分配是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因而社会成员趋向在已分
化的地位之间流动。但对于当代中国(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国社会)来说,由
于其社会正处于急剧现代化进程之中,且发生了根本性的制度变革〖CD2〗社会主义革命,
则当代中国社会成员的地位构成及分配就还是一个涉足未深的课题。特别是,如果我们将当
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与中国现代化的进程结合起来分析,相信对于认识中国社会和发展道路不
无启迪。本文由于是这一题目的初步讨论,只拟探讨当代中国社会的制度化结构,或曰地位
构成及分配的制度化结构,以及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
〖JZ〗一、社会结构与国家政治权力
一定的社会分层结构是同在特定历史时期活动的、具有特定性质的国家政治权力紧密联系在
一起的。“社会结构和国家不应当被视作政治演化的不同阶段,更确切地说,二者是同时产
生的,在一个新兴国家里,最初不断扩大对基本生活资料的占有权的集团,也就是这个国家
后来的领导集团。(〔美〕乔纳森·哈斯:《史前国家的演进》,中文版,求实出版社,第1
55页)可以说,新型社会结构五国家政治权力是共生关系。国家政治权力正是通过强制性手
段维持或直接占有社会资源的分配,达到一定的社会目标。国家政治权力与社会结构的联系
,一直是任何一个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一定的国家政治权力服务于一定的社会结构秩序,
使某种形式的社会地位构成及分配具有合法性,同时自身也在社会中获得合法性支持。鉴于
此,分析社会结构的产生和特征,必须与某一国家政治权力的形成以及国家政治权力基础联
系起来,对于一百多年来曾经历过激烈制度与变革的中国社会就更是如此。
近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一直存在一个对于迟发展国家至关重要的突出问题,即一直缺乏一
个具有充分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国家控制权力,以组织和动员全社会资源与人力资本,实现现
代化发展目标。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此问题的实质在于,传统形态的国家政治权力与社会
结构的不相适应,既妨碍了新阶层的生长,又延缓了旧阶层的衰亡或向现代化的转变;因而
,既无法得到新兴社会力量的支持实现新的变革,又无力阻止旧结构构颓败的必然性(关于
这一问题,可参自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费正清等《美国与中国》、《剑桥中国晚清史
》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中的有关分析)。改造传统的国家政治权力并重
组中国社会,是中国近代以来现代化的两大基本课题。如此,停滞已久的中国社会才能从特
循环往复的朝代更替中角脱出来,迈上现代化的道路。
国家政治控制权力的合法性有有效性可来自两个不同的基本方面。或是直接占有并分配社会
资源,或是主要制定和监督资源占有与分配的规划。前者对于迟发展国家迫切现代化的社会
目标来说,是颇具吸引力、简单而又有效的办法。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决定了中国共
产党人对中国社会矛盾症结的认识和解决方工的抉择,这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在此
基础上重组中国社会结构。1949年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中国的建立意味着,并且也在实际中使
国家成为占有和分配社会资源的绝对主体,成为几乎一切社会财富唯一合法的所有者,因而
有可能、也有权力直接控制和调动绝大部分社会资源有计划地运用于一定的社会目标。
对于中国社会重组和发展更有意义的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建立。这是一种
根本制度结构的变革,它以一种新型组织方式,在国家政治权力的控制下,重组了传统社会
中“一盘散沙”的农民,从而焕发了他们的社会热情。同时,这一变革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
一次将一种统一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在全社会确立起来,使得城市与农村、上层与下层、政府
与百姓不再通过宗(家)族和绅士而直接连接起来。国家政治权力获得了空前广泛的合法性和
有效性,深入到了中国社会的最底层。这样,统一的政治权力结构被建立起来,并为与之相
应的社会重组遵守了基础。这一点对于有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的中国来说,具有无论怎样
估计也不会过高的意义。国家政治控制权力在农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几乎是其合法性和有效
性的最重要来源,国家对于农村地区的制度建构成了维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最重要基础。
正因为农村发生的变革是如此重要,我们就不难理解1979年中国农村出现的又一次变革给中
国社会带来的影响了。
当代中国社会通过这种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将一切社会资源,从而将一切社会权力高度统一
地集中起来,获得了高度有效的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正如乔纳森·哈斯所描述的
:“所有关于国家形成的主要理论的中心点,就是由社会首领发展了一个新的经济权力基础
。这个基础为首领们提供了行使权力的强制性经济手段。虽然这些手段的效果取决于他们所
控制的资源。同时这个基础也给予他们理由和能力去发展和利用附属的武装权力基础和意识
形态权力基础。”(《史前国家的演进》,第163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意义上的国家政治权力,已完全超出了政治学上狭义的国家政治权
力。实质上取代了那些基本自然分工社会分工所产生的广泛的社会权力,或者说广泛的社会
权力现在凝聚为国家政治权力。当代中国国家政治权力发生的根本性制度变革,决定了当代
中国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基本构成和社会地位的分配,并与社会分层结构一起最终决定了当
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JZ〗二、当代中国的社会地位构成
当国家实质上拥有几乎一切社会资源时,任何个人、群体和组织所据有的现实的、可使用的
社会资源,均是国家直接分配的结果。由引,原有的、我样化的社会资源实际上从属于国家
政治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能够构成的社会地位的各种要素,或者相对于社会地位来讲的地位构成
资源,都丧失了自身直接决定地位的功能。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的政治地位成为地位诸要素中
的首要因素,任何个人的社会地位都要由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地位来决定的。曾在不同社会和
不同时期能够决定社会地位的其他要求,如财富、收入、职业、教育、宗教等,其决定和评
价社会地位的功能已得不到整个社会的普遍认同,因为它们在社会结构中已不再具有相对独
立的合法性地位。甚至象职业分化这种现代化发展的自然产物,同样丧失了自身独立性。从
属于由国家权力控制的分配体系,个人获得社会地位只能通过依附于某种权力等级体系的方
式。在很长一个时期内,虽然中国存在不断发展的职业分化,但社会成员所据有的大部分职
业地位,是社会分配的结果。脱离国家分配体系之外所取得的其他社会地位,都不具有完全
的合法性,在其所进行的社会活动中会受到种种制约。
当任何社会地位都围绕政治权力的中心构成,并接受其评价的情况下,原本作为国家政治权
力人格化表现的国家行政官员,就泛化到那些基于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所形成的、具有权威
影响的社会角色中,“官”的泛化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色。一个厂长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行
政级别,或者他所在工厂具有了一定的行政级别,他的社会地位才可能获得合法性,得到社
会的恰当评价和普遍认同,任何一个社会团体的管理人员都要依自身的国家行政序列级别,
获得相应的收入和福利。
这里,社会的政治权力体系与地位体系具有直接同一性,相互赋予合法性,从而社会的政治
权力获得了有效性,社会体系的活动与政治权力的活动统一起来,为整个中国社会的“达鹄
”进程〖CD2〗现代化开通了道路。
〖JZ〗三、地位分配与社会分层结构
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无论社会地位怎样构成,由于各种历史条件的制约,社会资源对于特
定社会来说都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定量。因此,社会的分化程度是相对固定的,社会所容纳的
地位总量同样是相对固定的。社会不可能人为任意的构成和扩大地位的社会结构容量,至少
不能长期人为任意地构成和扩大稳定的社会地位。即便是政治权力地位也是如此,因此,社
会地位的分布以及不同社会地位之间的关系,不是杂乱无序形成的,而是依照一定的规则,
有序分配的结果,最终形成制度化的结构体系。
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的,本文并不准备给出经验性的社会分层,而准备着重探讨当代中
国社会地位分配的制度化规则或制度化结构,这些制度决定了社会生活模式的形式化,构成
了社会分层结构必须适应的历史框架和长期维持的基础,并通过社会分层结构对社会成员的
个人行为施加结构性限制(参见〔美〕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中文版
,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314~321页)。
国家作为政治组织和行政机构,同任何社会组织一样,其权力分配行使过程均是有计划地由
上而下授权形成的。国家占有和支配了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和服务,社会成员个人就丧失了社
会独立性,形成单方面依赖的状况。当这种国家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发展为全社会社会地位
合法性的首要标准时,原本在国家政治和行政机构内具有计划性的职位权力分配机制就成为
全社会地位分配的机制。这种地位分配的实质,是将由国家占有的社会资源逐级向下分配,
不同层次的社会地位占有不等量的资源和拥有不同的权力;同时,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并获得相应的利益。这样,既维持了整个社会和国家权力的正常进行,也支持与维持了国
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使其扎根于相应的社会结构之中。
国家强制性分配资源或社会地位,是通过三大制度进行的。
(一)“身份制”。就全社会范围来讲,当代中国所有社会成员都被划分为“干部”、“工人
”、“农民”三种不同身份(这里所谓“干部”,是指由国家人事部门管理的社会成员;“
工人”是指除干部身份之外,吃商品粮、由国家劳动部门管理的社会成员,即通常所说的“
城里人”;“农民”是指除前两类之外的社会成员。“干部”和“工人”是一种省略的身份
称谓,因为他们是身份相似者最具特色的代表)。他们占有的资源和方式各不相同,形成了
当代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差异。
凡是具有“干部”身份的人,从理论上讲都可能进入国家各级各类机构或体系内,凡是现实
身份国家各级各类机构或体系的干部,一般都被授予直接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力”
“工人”一般不具备直接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力。但他们同干部一样,都具备享有国家分
配的各种福利的权力,如就业、公费医疗、各种有形无形的生活补贴。
“农民”也不具有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同时与“城里人”比较起来,由国家分配给农
民享有的社会资源也少得多;但农民享有较多地可自谋资源占有和享用的权利。
在国家占有绝大部分社会资源的社会中,面对资源和地位总量的约束,身份制是一种强有力
的分配制度,为人们社会地位的界定和升迁规定了明确的限度;而由于我国特殊的人状态,
其作用更为明显。某种身份成为某种社会地位最基本的外显标志。中国社会面临的外界环境
约束越大,身份制度的刚性就越强。
(二)“单位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实现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并非是抽象的。“身份制
”虽然涵盖了所有的社会成员,但并没有解决国家权力的运行问题。并没有在国家权力和广
大社会成员之间建立起具体的联系。将国家和社会成员联系起来,是国家所设立的大大小小
之不同等级、不同类型但同构的“单位”组织(这里不用社会学通常的概念“社会组织”而
用“单位”概念,不是因为二者的纯概念定义不同,而是想明确突出这样一个区别,即:中
国社会中的“单位”基本上是国家组织肌体的一部分)。
为了有效地运用和分配社会资源实现国家的意志,国家必须通过各级政府、各级党组织、各
级各类的诸如工业、农业、交通、计划、物资、文教、科技、商业等单位,将资源和权力地
方化、部门化、“单位化”,授予它们一定的使用社会资源的权力。作为某级某类单位,它
即是代表国家直接占有、鼾、分配资源的组织,又相当于政府的派出机构,成为国家统一分
配社会资源的主要渠道。之所以在中国几乎所有单位(特别是改革前)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
,如工厂、学校、医院、艺术团体等,其原因即在此。它们是特定功能需要的反映”尽管个
人利益的直接获得和表达受到极大限制,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从而“单位”利益从来就
是合法化的。
因此,“单位”对于社会地位的分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在某种身份基础上
进入某一单位,才能可能实现地获得由国家控制的资源,从而获得某种具有合法性的社会地
位。在身份的基础上,“单位化”程度越高的社会成员,越有可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国
家通过行政吸纳的提升制度,把社会成员吸收到更高级别的单位,或把整个单位行政升格,
以形成激励地位升迁的动力。个人通过单位来折射自己的社会地位。
不仅如此,国家所建立的各种单位,因其占用的社会资源稀缺程度不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
中拥有的权力也不尽相同,尽管它们在行政等级上可能是一致的,因此,对于个人社会地位
来说,不仅取决于单位的等级序列,而且取决于单位所控制的社会资源的类型和稀缺程度。
理解这一点,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中国社会,人们不仅希望进入更高级别的单位,而且
更期望进入某些据有稀缺资源的单位;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通常看来是较低层次的单位和个人
,却占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单位制”同“身份制”一样,是国家具有计划地分配社会地位的制度之一,因而是社会成
员社会地位的外显标志之一。“单位”是将国家和个人直接联系起来的制席化“中介”。这
坦克,将改革后的城市与农村进行一下比较也许是有意义的。农村变革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农
民与国家建立的“单位”〖CD2〗公社、大队、生产队〖CD2〗之间关系的改变,这一改变的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而在城市,对于相当多的“城里人”来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依赖关系
甚至比改革前还有所加强,它所表明和引发的一系问题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
(三)“行政级别制”。因行政授权而形成的行政级别,在组织中本身就是权力地位分配的方
式。我们将其作为对全社会具有意义的社会结构的制度,是因为它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特殊
表现,这一点我们在本文前述部分中已有所提及。
在国家政治权力作为地位构成核心以及社会地位容量限制双重因素作用下,在政治权力结构
中划分出具有直接处置社会资源的行政权力,是社会结构运转的需要。将遍及社会活动和社
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单位领导人员,纳入国家统一的行政序列,从而保证他们既发挥特定社会
活动功能,又具体抽象起管理和处置属于国家的社会资源的责任,维持整个社会结构的一定
化。因此,在当代中国社会中许多从事特定社会功能活动的人都具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就是
不足为奇的事情了。
围绕当代中国国家政治权力的性质,以上三种社会地位分配制度就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分层
结构的基本制度框架。“身份制”、“单位制”和“行政级别制”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中轴,
将全社会的社会地位构建为一个有序的结构系统,从而有力地将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治权力同
整个社会紧密地联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在严格制度控制下的高度集中、高度一体化的社会(
这城所谓的“高度一体化”是指社会结构因素相互联系的形式化结果)。完成这一地位构成
和地位分配系的重组,一方面为新生的国家政治权力提供了旧有国家权力长期缺乏的合法性
支持,另一方面为国家政治权力的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JZ〗四、现代化的进程与动力
“合法权威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组织大规模的集体努力去追求共同承认的目的。”(《社会生
活中的交换与权力》,第246页)当代中国所发生的国家政治权力变革与社会地位构成及分配
体系的重组,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国社会精英分子选择的必然结果。而社会地位构成及
分配体系重组后对国家政治权力提供的合法性支持,对于中国社会去实现全民族共同的目标
〖CD2〗现代化,产生了极为巨大的影响。
传统的中国社会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光辉的发展高潮,但后来就陷入停滞不前的状态之中;近
代中国也曾经奋起,但每每消弭于外部入侵和内部战乱 之中。当代中国所发生的彻底变革
,才使中国的现代化有了真正的进展。
在国家政治权力拥有绝大部分资源并且重组了相应的制度化体系基础上,当代中国形成了高
度集中的国家权威以及虽然简单、但却高度一体化的社会结构体系。国家因而获得了中国历
史上,特别是近代以来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得以致力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以国家
政治权力作为整合整个社会的基础,就为国家集中调动和分配社会资源于国家发展的目标,
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这恐怕也是推动当代中国变革的历史动因。
当代中国所发生的变革,有其迟发展国家现代化的深刻历史背景,作为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
展的必然和选择,对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展产生了极大失去作用。合法而有效的国家权力形
成,使得中国社会在国家的控制和统一计划下,自1949年起有了急速发展,国家工业化水平
迅速提高,因此,同采用这种基本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取得了瞩目
的成就。但是,致力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国家政治权力在其中活动的社会结构,虽然曾经给
予、并现在还在给予国家政治权力以合法性支持,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却逐渐显示出自身的
负功能(相对于现代化而言)。这种负功能是此种社会分层结构本身与生俱来的,不珲是由潜
在的状况逐渐转变为外显的状态。
从理论的和实证的角度来看,无论社会分层结构怎样受到社会突论者的评击,也无论其表现
出的不平等性怎样违背了人类的道德,它的普遍存在和不可取消表明了它的社会意义。“…
…在这方面,它为招募和向各个职业输送人员而建立了一个激励制度,它在其中提供各种服
务。……分层系统由社会地位的某种等级系统构成,而不是由占据这些地位的人所构成。
这些地位获得差异性报酬……。分层系统发挥作为一种分配人类资源机制的功能。”(同上
,第320-321页)同样重要的是,不同的社会结构,导致不同的社会活动和社会过程。若人们
的社会地位是由“种姓”决定的,则人们占据和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就是天生的,改变社会
地位的后天努力是无用的,只能寄希望于“来世”;若人们的社会地位主要由直接占据国家
政治权力来决定的,由争取进入国家政治体系就成为人们活动的中心,并以有权无权、权力
大小将社会成员分成高低不等的地位群体;叵经济、知识、职业均成为占据和获得社会地位
的因素,则人们的社会活动取向就可能是多元的。世袭的地位报酬是成就的无效刺激物(同
上),而经济、知识的追求则与现代化的发展并行不悖。
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负功能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创新活动扭曲。当国家政治权力占有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国家政治权力成为社会地
位构成的“中轴”和地位分配的机制时,诱导和刺激人们追求地位升迁和获得地位报酬的主
要动力,自然表现为权力。人们为获得和占据一定社会地位和地位升迁的创新活动,都围绕
权力地位进行。在现实的制度结构中,就表现为争取身份、单位和行政级别的努力。社会成
员所具有的经济、职业、教育等地位因素,都要以政治权力为基础而获得合法性,人们从事
经济和知识创新的积极性将会越来越降低。在这样一种社会分层结构中,社会所取得的急速
发展,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其中最主要的条件在于:第一,国家因与资源的关系而获得
的强制力量和社会控制与社会动员能力;第二,国家统一的、自上而下分配权力与各种利益
和福利,人而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第三,当代中国社会的制度变革所焕发出来的社会热情
。但是,由于社会中个人行为动机缺乏合理的导向,第二、第三个条件因中国特有的环境约
束和时间的自然流失而逐渐丧失,社会财富和知识的增长缺乏持久的动力支撑,整个社会的
现代化因国家政治权力推动能力的降低而受阻。
(二)缺乏弹性与吸纳能力。当社会结构的制度体系以不断分化的社会活动为基础时,它是具
有弹性和吸纳能力的。人们获得一珲社会地位一般以平等的竞争为前提,在社会结构内存在
相当程度的社会流动。当然任何一种社会结构制度都避免不了世袭的或封闭的特征。面当社
会分层结构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中心自上而下制度化时,它主要是按照政治权力的特征而非
多样化的社会活动特征形成的。在国家政治权力占有资源而又受到资源约束的条件下,地位
分配是强制进行的。因而任何依据个人的基他因素,如职业意愿而产生的社会流动都受到极
大限制。资源约束的条件越严厉,制度弹性和吸纳能力就越降低。
“身份制”也许是最无弹性的制度。由农民到“城里人”、由“工人”到“干部”,除了一
些特殊原因之外,唯一具有制度化水平的渠道就是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在中国,人们
改换职业、单位之所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主要并非是个人原因,而是因为社会结构对于
人个所施加的必要限制。
当代中国这种由国家政治权力有计划地分配社会资源,从而分配社会地位的社会结构,无疑
是保持发展所需秩序的强有力手段, 但同时也使社会付出了沉重代价。因社会结构的开放
性而产生的社会活动的活力,被无弹性和吸纳能力的社会结构所窒息,社会成员的流动被严
格限制在“身份”、“单位”和“行政”制度之间,相当多的人无论具备了什么条件,也无
法突破制度结构的束缚。那些有幸突破束缚的情况被称这为“破格”,一位拥有几十万资金
的农民企业家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
社会分层结构缺乏弹性和吸纳能力,不仅使社会发展和运行付出沉重代价,久而久之也可能
将因刚性隔离所产生的社会矛盾积累起来,以冲突的形式爆发。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冲突,国
家需尽可能统一地按照社会结构分配资源以缓和矛盾冲突,但这种能力的发展同时又受到现
有社会结构的制约,甚至无法维持原有的水平。
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负功能,已经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日益明显地显现在人们面前。
于是,改革成为中国现代化继续发展的必然。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迟发展的社会来说,改革
和现代化的继续前进都面临着一个新的重大问题,即:如何既保持一个强有力的、合法而有
效的国家政治权力,又维持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力量的社会结构;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不能
适用,旧的体制又必须改革,如果我们依然从本文提供的角度观察分析中国现在正在进行的
改革和现代化,似乎可以更进一步地认识中国改革和现代化可供选择的出路。但是,这已不
属于本文的范围了。
(本文作者:李路路、于显洋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讲师;王奋宇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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