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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国栋 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互动论视角  
  作者:马国栋    发布时间:2008-07-13   信息来源:社会学视野网  
 

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互动论视角

马国栋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 100872

载《湖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摘要:对中国民间组织的研究,传统的研究框架往往秉持一种“结构论”的视角,将国家与社会关系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民间组织被看成是与社会公众一体的社会实体。然而这一分析模式本身明显存在“平面化”、“外在化”的风险,难以对民间组织存在发展的意义体验进行理解性阐释,也难以体现民间组织发展选择的主体性。鉴于此,笔者尝试构拟互动论的视角,以探究民间环保组织与政府、企业、公众互动过程中所彰显的主体性,在对E民间环保组织所选择的“发展策略”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互动论”视角对于研究民间环保组织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意义。

 

关键词:民间环保组织;社会互动;发展策略;关系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民间环保组织迅猛发展,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一股“环保浪潮”。与方兴未艾的其他民间组织一样,环保组织的发展也同样脱胎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环境的恶化、政府环保能力的有限性以及国际民间环保组织的示范效应均对民间环保组织的迅速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其发展过程中,民间环保组织不得不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冷静的思考和判断,同时在现有的生存空间中做出适当的权衡,以积极的姿态面对来自制度性和结构性的压力。于是,选择何种策略来突破这些阻碍便成为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立足于民间环保组织的生存空间,政府、企业、公众承载了大量的发展资源,这就意味着,民间环保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调整和处理好与政府、企业、公众的关系,广泛吸纳组织发展所必须的社会资源以拓展发展空间。于是,问题的重点就转移到民间环保组织是如何处理它与政府、企业、公众关系以克服发展的不利性因素的以及如何理解处理的手段和方式上。因而笔者选择了一种与“结构论”不同,凸显“关系”策略研究的视角,即“互动论”视角对上述问题加以研究和解释,藉以映证互动论在解说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关系时所具有的优越性。

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结构论”与“互动论”

“结构论”和“互动论”是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两种解释取向。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民间组织的发展进行了诠释。结构论认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嵌合在各种社会安排所体现出来的模式当中的,组织的发展因循社会结构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社会结构的变化亦会导致民间组织的发展发生结构性的转变。这就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结构决定了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经验性内容。在此,民间环保组织被化约为一项简单的分析元素。其主体性体验的叙述遭到了削弱。而互动论则从“关联性”的视角出发,探究了民间组织发展的角色定位。它认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在其与相关主体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实现的。要想研究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必须立足于民间环保组织的生存空间,从发掘民间环保组织与其它交往主体的互动关系入手,全面展现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内部机制。此外互动论还强调,具体的问题、特殊的情境以及复杂的意义脉络是应该受到特别关注的。因为对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研究是民间组织发展的意义解释的基本路径。

作为一种解释策略,结构论与互动论对于民间组织的研究而言至关重要。它不仅启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民间组织的关注和思考,同时也深化了对民间组织社会功能的认知及其存在和发展意义的理解。然而,选择哪种策略来解说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值得商榷的。尽管不同的学者就不同的议题内容展开讨论时会选择不同的策略,可是多数学者始终没有从“结构”的光环中跳脱出来,依然“因结构而结构”,互动论的视角和原则只有在进行细节描述时才被搬上议事日程,结构要素之间张力的深入探讨被毫不留情地弃置。换句话说,民间组织研究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始终是“结构”的,而非“互动”的。因而在“结构”与“互动”的竞赛中,“结构”占据了上风。

在民间组织生存发展的社会背景的讨论中,学者们普遍采取一种结构性的视角,即国家社会的结构格局变化给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他们认为中国民间组织的兴起是“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双重作用的结果;是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等由政府逐步向民间流转的结果;更是政府和社会共同为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尝试的结果。[i]此外还有学者从社会历史背景的角度出发,对公益组织进行研究。秦晖认为中国和西方的公益发展史具有不同的发展轨迹和特点,不同时期的公益发展是嵌合在不同的社会结构背景之中的。[ii]因而公益团体的兴盛是与社会结构的变化相适应的。

在民间组织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中,结构论的烙印更加明显。就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而言,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的民间组织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即所谓的“官民二重性”,相对于社会选择来讲,政府选择明显占优势。这就意味着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远比单纯的合作伙伴要复杂,它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政府延伸机构的特质。田凯即在对慈善组织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组织外形化”的概念来对这一事实进行说明和论证。[iii]何增科在其著作中则突出强调了公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不同结构形态,如公民社会制衡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等。[iv]

就民间环保组织研究而言,结构论也依然占居主流。例如孙志祥关于北京市民间组织,特别是民间环保组织的个案研究,就侧重于研究组织的组织结构和层次、结构关系等。他并未从组织的内部“关系”视野出发,分析民间环保组织的生存形貌以及发展演进的过程。

由上可知,对中国民间组织的研究似乎并没有超越“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学者们普遍把民间组织看成是与公众一体的社会实体,并秉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视角,致力于探索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模式。尽管这种理论框架为研究中国的民间组织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但是其分析过于平面化。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不仅与政府主体发生关系,为了实现生存与发展,民间组织还必须与企业、公众进行互动。因而只有在完整的社会空间里对民间组织进行研究和分析,才可能对其做出理性而合理的判断。这足以说明,结构论并不是完美的。与互动论相比,传统的结构主义的解释框架更倾向于关注决策的结果,而非组织运作的具体过程。同时它把自己的目光汇聚在组织发展的资源基础之上,而非瞄准资源获取的策略和途径。此外,结构论还追求一种外在化、客观性的解释,而此类解释无法体现民间组织自我发展的主体意愿,也无法揭示民间组织实践自我的意义体验。而这恰恰是互动论的优势所在。因而以互动论的视角来研究民间环保组织必将带来一种新的拓展。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强调互动论视角的应用,并不是要放弃“结构”性要素的考量。而是要以一种崭新的眼光去审视结构组分的相互关系,准确理解和把握组织行为及组织赋予行为意义的方式,从“关系”调整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展现组织发展所特有的“生态景观”。

 互动案例分析:E组织的发展策略

一种策略的选择对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往往决定了民间环保组织自身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加之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亦会带来理想的效果。因而E组织适时把握机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不断调整与政府、企业、公众的关系,通过积极交流的方式以获取发展资源并拓展生存的空间。这种策略的安排对于E组织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一项成功之举。

(一)E组织

E组织成立于1996年,是一个致力于环保宣传与教育的民间环保团体。在经历了10年的发展历程之后,E组织已经成长为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杰出代表之一。该组织以“通过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加强大众参与,促进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在绿色社区建设与发展、青少年的环境教育与交流、可持续消费的理论与实践等多个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19994月,E组织与宣武区政府合作共同建立了北京市第一个绿色社区:建功南里绿色社区。20008月,E组织以申奥为契机,主动向时任北京市市长刘淇提交了一份推广绿色社区的建议书,并得到了赞同和采纳。之后的2001年,E组织更是登上申办“绿色奥运”的竞选台与政府完成了一次成功的环保合作。在与企业的交往中,E组织积极与企业联系、交流和沟通,开展节能产品消费推广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环保理念,倡导企业生产清洁消费品。此外在处理与公众的关系时,E组织推崇一种“健康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将环保的生活教育融进环保实践当中,力图实现环境保护由机械环保到文化环保的有效转变。

(二)发展的情境

互动论视角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情境”。情境不同,人们对待情境的态度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为选择也往往存在差异。在互动发生之前,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辨识情境”,知道互动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生的。然后再考虑对此情境的态度。因而,对于E组织发展空间互动关系的探讨也自然必须从情境的分析开始。

E组织的发展主要存在两个非常重要的背景支持。笔者认为一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抑制环境恶化、解决环境问题本身的迫切需要。随着环境资源的过度利用以及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接踵而至,不但妨碍了市场中经济利益的有效诉求,而且也严重地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气污染、海洋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将自然生态和谐平衡的浑然一体扭曲成支离破碎的斑斑点点。国家工业发展的历史推进并没有带来环境的优化改善,反而成为环境恶化的助推器。如果再不行动起来,生态环境将继续恶化,后果不堪设想。另一个重要的情境是世界环境保护运动的广泛开展。短短数十年间全球范围内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得如火如荼,他们在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均表现得异常活跃。尤其是一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环保组织,不但给各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技术保障和树立良好的典范,同时也构成了这些国家民间环保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参照系。

比较这两种背景支持,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国际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也是缘于全球环境的恶化。在此意义上,生态环境的退化便化约为E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最根本原因。面对这种情境,E组织做出了回应,它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去,选择通过与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互动的方式应对情境所提出的问题。

(三)互动:态度及选择

发展资源的获取、生存空间的拓展是在具体的互动过程中实现的。美国社会学家贝尔斯强调互动本身必然经历“态度的确立”与“行动的选择”两个阶段。这也就意味着,要想深入把握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特殊形貌,必须在其生存空间中探究民间环保组织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理解其自身的行为的,又是以何种方式赋予其行为意义的。而这些需要用以探讨“关系”为特色的互动论视角加以审视。

1 理解与一致:E组织与政府的互动

Saidel认为,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是简单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而是彼此相互依赖的关系。在E组织参与环保实践过程中与政府所形成的关系实则就是一种互利合作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是以各自独立的主体性身份为前提的。E组织与许多由政府主持创建的非政府组织不同,它完全是一种草根形态的民间团体,其负责人并非是政府部门的领导或是代言人。此外,E组织具有独立的经济形态,其资金主要来自体制外的基金会以及大型企业。这就意味着他们不会向政府提出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要求。这两点构成了E组织与政府伙伴关系建立的身份保证。

环境保护的实践是政府与E组织伙伴关系建立的根本条件。二者的最终目的均是想通过努力试图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改善公众的生活质量。鉴于此,就奥运事件而言,奥运仅仅是环境保护的一件形式化的外衣。脱去“奥运”的外壳,其内部的核心始终是环境保护本身的迫切需要。这构成了双方相互交往的基础。“绿色奥运”实践的最大作用就是给E组织与政府伙伴关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特殊的场景。政府通过与E组织的合作获取了国际合法性,因为在全球化进程中,社会所强调的是一种公众参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状态。而缺少公众的参与就意味着缺少合法性。E组织是广大公众的代表,与它合作必然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对E组织而言,在奥运的场景下,它能够通过“印象整饰”使政府加深对自己的理解和认知,从而为E组织环保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在此意义上,这种伙伴关系实际上同样是一种价值与资源的交换关系。

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互动是以达到理解为方向的。达到理解的目的是导致意见一致。而在绿色奥运的问题上,E组织与政府的持续交往即产生了相互的理解和沟通,同时还达成了意见的一致。环保——奥运最终成为了政府与E组织共同努力的方向。他们都深刻地明白双方的交往行为会给对方带来何种价值,同时也清楚地意识到通过伙伴关系的建立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共同性。即以积极、真诚的态度面对现实的环境状况以及绿色奥运的客观事实。

在整个与奥运联系起来的活动中,E组织表现出了一种积极的姿态。它并不是秉持一种观望的态度,而是采取主动与政府联系的方式来解决奥运与环保的问题。这种选择实则是出于对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判断。在与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构筑的互动空间中,政府占据着主导地位,他既控制着丰富的资源,同时又掌握着分配资源的权力。所以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是E组织谋求发展的重大策略,也是提升其合法性程度的一种战略抉择。

在国家光环的笼罩下,政府对于民间组织工作的认可是被社会各界所重视的。作为一种积极的回应E组织主动参与与政府的环保合作,引入权力的“象征符号”,以使自身在某种程度上更具合法性。尽管这种选择是以国家的权力运作为背景的,但是却是E组织自觉自愿的选择。与许多民间组织不同,E组织所采取的是一种外部性的引入,即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前提下,引用“国家的权威”,来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那些从内部引入“象征符号”的团体实则成为政府的帮手而非伙伴。这些民间组织通常希望具有官方背景的人士进入组织的内部、参与组织的活动,并进而成为组织的核心人物。那是因为“一个社团的状况通常取决于参与的单位领导的分量”[v],鉴于这种情势,官员所具有的分量如果越重,那么他拥有的资源和能量越有助于帮助该组织团体发展。这时,与国家关系的远近已然演变成身份地位的象征。然而无论外部性引入还是内部性引入,两种不同性质的民间组织都可以利用国家的“符号权威”来实现自己的目标。E组织便是利用“绿色奥运”这条途径促进了与政府之间的亲近程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了E组织及其环保的实践性特点。并在这一过程中扩大了自身活动的领域。

2、交换与合作:E组织与企业的互动

企业在利益的获取上与E组织达成了共识。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联合E民间环保组织开展一定规模、形式不同的“节能减排”活动,以期扩大自身的影响力,赢得更加广泛的公众支持。而E环保组织则站在自身组织发展的角度,试图谋求企业的支持来开展活动。这其中包括企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的提供、活动设备的供给等等。在这一过程中民间环保组织逐步传播环境保护的理念并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于是民间环保组织在与企业的交往中形成了互利互惠的协作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有助于企业从环保组织那里换取良好的声誉和信度,同时也可以帮助民间环保组织达到环保宣传的目的。所以在此意义上,企业与民间环保组织建立的这种关系实则是交换基础之上的合作。只不过交换的不是货币金钱,而是声誉和公信。

E组织积极开展与企业之间的环保合作是出于环境保护的基本需要。尤其是当工业化的成果逐渐给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伤疤时,企业与环境的关系势必成为民间环保组织关注的焦点问题。然而不同的民间环保组织关注的方式不一样,关注的企业类型不同,因而所采取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就E组织而言,它所关注的是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生产者与消费者基于环境保护所呈现出来的动态关系。因而它提倡处于始端的生产者——“企业”生产出清洁节能的环保产品,同时倡导处于末端的消费者——“公众”改变自身的生活方式积极消费环保产品,最终从市场的整体形态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了从源头进行治理,所以E组织采取的是一种以服务公众为基础,主动与企业“搭讪”的方式来推动经济链条上的双向互动。

E组织主动选择与企业合作具有如下几层意义:

首先从目的来讲,与企业合作可以拓展环保理念的传播领域,将企业纳入服务对象的范围中,诱使企业就环境与商品生产关系进行思考,以便企业能够通过环保活动的开展萌发出新的认知和想法进而在绿色环保产品上做文章。例如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就使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感受到了公众对于节能灯的巨大热情,他们表示回到公司继续研发出更加节能和环保的产品。在此意义上,主动与企业搭讪实际上演化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它促使企业更好地卷入到环保事业中来。这也是E组织选择主动与企业接触的动机所在。

其次,从发展的角度而言,与企业合作可以给E组织带来发展所需的良好声誉,同时还可以获得企业所提供的部分资源,例如场地、设备等等。在与行动传媒广告公司开展活动时,志愿者所穿的“夜光媒体服”便是企业提供的环保宣传设备。它在夜间既容易引起行人的注意,又可以便于就此打开环保宣传的局面。这无疑给E组织的环保实践增添了许多色彩。

第三,从互动交往的方式而言,E组织主要选择与企业开展活动的方式来进行公益环保实践。并不具有“后台交易、前台公益”的公益外形化特质。“活动”的外显化表达使E组织的公益性质更加得到彰显。从而避免了企业与E组织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陷入金钱交易的漩涡。

综上E组织选择从经济链条的“始端”入手,通过企业参与机制的建立所呈现出来的是一种“自我提升”的积极状态。换言之,E组织与企业开展合作就是一种自我指向的运作过程。企业既是E组织环境保护的动员对象,又是E组织声誉提高的辅助手段。因而这种自主选择的直接利益在于诉求E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建设性资源,为组织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3、生活与责任:E组织与公众的互动

从健康可持续生活方式的推广成效来看,社区居民能够接受并且加以实践是通过E组织的宣传教育实现的。也就是说E组织在绿色生活方式的传播过程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E组织立足于环境宣传教育,将环保实践定位于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善公众的生活质量,并促使公众形成新的环保型的生活习惯。这种将环保教育和生活结合起来的实践理念实则极为有效。陶行知曾说过“是好生活就是好教育,是坏生活就是坏教育,是健康的生活就是健康的教育,是不健康的生活就是不健康的教育”[vi]。可见E组织选择绿色生活教育就是要起到生活方式改良的作用,将健康、可持续导入公众的日常生活。对于E组织来讲,选择生活教育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的责任担当,同时又是一种环保的路径选择。因为E组织的自主生存就是在应对环境恶化现实情境之下做出的选择,通过改善公众的生活方式来营建和谐平衡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一种最佳的策略。

公众是民间环保组织服务的目标群体,亦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支持力量。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破坏,民间环保组织所要实践的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并联合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维护人类赖以栖息的生态环境,最终实现人类的最适性生存。这也就意味着民间环保组织要想提高和实现自我的核心价值必须争取到广泛的群众支持。开展最为有效的环保活动,否则E组织所进行的媒介和组织者的角色扮演必将失败,环境保护的有效性也会随之大大降低。而选择从公众的生活方式入手,恰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它能够将公众的生活与环境保护有机地联系起来,从形式上降低了环境保护的专业性,因而更易被公众所接受和采纳。

E组织开展与公众互动,其目的有二:一是拯救日益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另一个就是通过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前者是根本。它既提供了E组织生存的意义和基础,同时也赋予了E组织追求环保的宿命与责任。

从互动的方式来看,E组织仍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向公众介绍健康可持续的生活理念,以语言为基本媒介与公众进行沟通。由于宣传内容非常丰富,包括衣食住行等多个方面,所以双方互动也表现出多层次的特点。

从互动的主体来看,E组织既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动力,又是环境保护的推介力量。它担负着主动与公众接洽发展环保事业的重任。其主体性呈现是在生存与发展的过程当中,通过与公众等主体互动产生的。这也就意味着公众是其完成环保使命的支持力量。缺少公众支持将不利于E组织主体的利益诉求。

总结与讨论

互动论视角是区别于传统结构论的分析框架,它以“关系”的讨论为基本的策略,以鲜活的事件作为分析的中心,在顾及“过程性”的同时,又不失对“结构性”要素关联性的考量,力图将具体的问题、意义、情境融入理解性的阐释当中,在客观的结构中寻求主观而能动的选择性。与互动论视角不同,传统的结构论式的视角更加倾向于一种模式化的解说路径。它既不能充分显示结构要素的独特性,反映事物发展的基本历程,也无法对资源获取、空间拓展进行动态的分析和研究。更重要的是,这一视角未能考虑主体的动机及其意义后果。因而选择互动论视角来研究民间环保组织具有特殊意义。

首先,互动论视角有助于摆脱以往民间环保组织研究“平面化”、“外在化”的风险。在对E组织的互动论分析当中,一种明显的多维模型被建立起来。民间环保组织在其与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构筑的立体空间构象中实现了自我定位。多元的互动主体缔造了E组织发展的空间,对于民间环保组织的研究也注定是在这个空间内部展开的。背离“内部”的视野,将无法弄清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运行逻辑。

其次,互动论视角以互动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线索,有助于厘清各利益群体间的“利益纠葛”。E组织为了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积极与政府、企业、公众建立联系,一方面为了提升其合法性,另一方面试图达致发展所需的资本积累。而政府是想通过与其合作提升公信力,增加国际合法性,企业则意欲从E组织那里换取声誉和信度。至于公众,其出发点则是获取基本的舒适的生活环境。各自的利益表征需要从互动论的分析当中才能得到详尽的阐释。

第三,互动论视角有助于体现民间环保组织自主选择的主体性。在传统模式下,“客观”的政府选择与社会选择成为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这两者无法告诉我们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内源性因素,即他们并没有从民间环保组织的内部视角及利益主体的互动关系出发去分析民间环保组织自我选择的主体性。笔者将E组织放到它与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构筑的多维空间中,去审视E组织所具有的自主选择性的主体形貌。面对环境污染的客观情境,E组织表现出了积极应对的姿态。在与政府的互动过程中,它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基础上,选择积极引入国家符号以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增强环保实践的能力。并在此过程中强化了自身的“合法性”地位。在与企业建立协作互利的关系时,E组织更是主动搭讪,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资源、利益等多种问题,试图在经济链条的始端降低能源损耗,并借住企业的资源优势促进E组织广泛开展的环保宣传教育。在面对公众的过程中,则选择生活教育的方式推进公众的环保参与,进而实践自我的环保理念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的核心价值观。正是在与政府、企业、公众三种实体相互交往沟通的过程中,E组织不断强化了获取资源的能力和实力,进而深刻展现了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主体性选择。

基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展望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研究的一种整合的方向,即从探讨关系策略入手,将现有的解释逻辑融入互动论视角当中,不断构建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解释图式,并在此过程中,探究组织行为所具有的意义内涵。这一研究取向的生成对拓展环保社团研究必将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

中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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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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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载《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社团》,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13.                  李亚平,于海:《第三域的兴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14.                  孙立平、景军、何江穗、毕向阳:《动员与参与——第三部门捐助机制个案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15.                  孙志祥:《北京市民间组织个案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11

16.                   []L.M.萨拉蒙等著,贾西津 魏玉等译:《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7.                  田凯:《非协调约束与组织运作——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个案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

18.                  王名主编:《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清华发展研究报告2003》,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

19.                  王名、刘国翰、何建宇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20.                  王绍光:《实践与理论:各国第三部门概观》载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社团》,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21.                  肖广岭等:《北京环境非政府组织研究》,北京出版社, 2002

22.                  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报告》,载《环境保护》,20065

23.                  赵黎青主编:《非盈利部门与中国发展》,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4.                  珍妮弗·L.特纳、吕植:《中国环境NGO的作用》,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英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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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rand,Karl-Werner.1997.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and behavirour:the greening of lifestyle, Th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Edited by Michael Redclift and Graham Woodgate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td,Cheltenham.

3.                      Robert Wuthnow.1991.Between States and Markets: the Voluntary Sector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4.                      Sherry Cable. 1999. The Environmental Crusaders :Confronting Disaster and Mobilizing Community, by Penina Migdal Glazer and Myron Peretz Glaser,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September Vol105(2).

5.                      Henry B.Hansmann. 1980. “The role of Nonprofit Enterprise,” Yale Law journal.

6.                      L. M.Salamon.1994. The Rise of the Nonprofit Sector, Foreign Affairs, vol73,No4.

 



[i] 参见吴锦良:《政府改革与第三部门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15页;胡守军:《非营利部门与中国社会转型》,载赵黎青主编《非营利部门与中国发展》,香干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78~83页;王名 刘国翰 何建宇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第10页;邓国胜:《非营利组织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3~39

[ii] 参见秦晖:《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iii]参见田凯:《非协调约束与组织运作——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个案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

[iv] 参见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v] 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2

[vi] 陶行知全集(2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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