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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湘平 论公共性的四个典型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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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湘平 发布时间:2007-08-07 信息来源:新华文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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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恒常前提。在人类历史的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与自然基本上是和谐相处的。但是,近代以来,人们把自然当作了最为直接的客体,以征服和改造自然来确证自己的主体力量。不幸的是,人们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导致了自然环境危机——实质上是人类自身的生存危机。这事实上就突出了一个“人与自然关系的如何恒常可能”的问题,此即人与自然的公共性层面。按照马克思的经典看法:“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决定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决定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外在于人类个体、群体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解答和人与社会关系问题的解答是一致的。可见,人与自然的公共性层面问题其实是可以也应该蕴涵在其他各个层面之中的,之所以将之独立出来,除了因为这个问题以往注意不够外,更重要的是人与自然关系是人与人关系的晴雨表,它标志着人类成熟的程度。 公共性其实具有很强的人学意蕴,它突显了人的生活的“类”的特征。这种“类”特征一方面表现为对纯粹私人性的超越,可以理解为在实践基础上发生着社会关系的人的具体的统一性。另一方面人的“类”特征表现在以“自由自觉”的活动将自己同包括动物在内的自然界直接区别开来,并通过对自然的改造来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的。 随着现代性及其后果的展示,人们都逐渐认识到公共性诉求在现代性问题求解中的重要性。但是,后现代思潮却倾向于认为,现代性问题的根由就在于理性主义、本质主义、权力中心主义的公共性原则与价值理念,进而主张解构、差异、多元。因此,在不少学者看来,后现代思潮具有消解公共性的特征。但是,我们认为,它们消解的只是近代以来“人类中心主义”的公共性,它们是以极端的方式把人们的视野引向人与自然的,乃至整个宇宙的,更为广阔的公共性视阈。当然,这种公共性决不是一种纯粹自然规定意义上的公共性。当我们把包括自然在内的整个世界纳入自己的历史进程,人自主能动地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的狭隘关系才会被扬弃。同样,那时人与人之间的狭隘关系也才能真正被扬弃,而人与人的狭隘关系的扬弃又取决于前三个层面公共性问题的解决。 从理想的角度看,以上四个层面的公共性问题无疑是统一的整体。但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每一个层面公共性的获得与保障都是十分艰难的,而且四个层面的公共性追求往往出现彼此矛盾的情况。至少目前我们很难在四个层次中找到“一以贯之”的实质性的共同规定。但是,我们相信,只要人们在不同层次上不懈地追求着公共性,那么历史的积累必将获得各个层次更多的同一性。因为我们从上述四个层次已经看出,公共性问题事实上是对当代人类存在状态的总体性观照。人是存在着的,是在世界中存在着,也一定是与他者共在着的,这是人存在的本真状态。公共性是对这一本真状态的揭示及对现实中遗忘这一本真状态的反思性建构。作为“私人”的无论是个体还是民族—国家,只要始终关注人类存在的状态,我们就能通过论辩不断地揭示出世界的公共性,并遵循这些公共性构建新的公共生活。毕竟,最为深刻的私人性必定是与公共性内在契合的。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摘自《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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