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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对话何以可能——“法学与人类学的对话”研讨会综述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04   信息来源:  
  近日,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联合召开了“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二届研讨会——法学与人类学的对话”,来自不同研究单位的法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学者进行了一次跨学科交流。

  一、法律人类
学研究的新进展
 

  法律人类学研究体现出法学与人类学的跨学科色彩。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人类学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民间宗教、传统文化,而当代法律人类学的研究主题不断拓展。北京大学于长江教授介绍说,法律人类学还研究全球化问题,比如研究跨国公司如何促成了全球范围内的法律多元。北京大学朱晓阳博士和清华大学张小军教授对产权制度进行了人类学的考察。但是,目前的人类学研究还是以阐释描述为基本特征,厦门大学成凡博士指出,实际上在国外,计量人类学和演化人类学已经开始兴起,在综合经济学、生物学、社会学、认知科学,借助博弈论和多代理人仿真技术的解释的基础上试图构建统一的人类行为科学。这样一种研究趋势可能要引起国内法律人类学研究者的注意。

  二、法学与人类学对话什么

  尽管法律人类学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但是法学与人类学还是有显著差异。法学以注释法条为中心,并且越来越具有经验和实证研究的科学色彩;人类学是以解释人类行为为中心,注重参与观察,以深刻描述为特征,不强调科学主义的检验。对于人类学学者而言,在研究微观社会的时候,法律仅仅是观察微观社会的一个变量,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带着一种“无法”的观念进入到调查领域之中;而法学学者则不然,他们的观察镜是法律,关注法律的运作过程和实施效果。这反映在法学与人类学学者的关注点上也各有侧重。人类学学者首先关注的是社会中的“特异事实”。比如,北京大学王铭铭教授以中国基层社会的城隍庙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它的法律意义;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关注了广西瑶族做社“祭社”的民间宗教信仰仪式,探讨了现代化过程中瑶族习惯法的历史变迁;云南大学王启梁博士从分析发生于纳西族的“情死(殉情)”现象着手,认为法律应中立和宽容地对待社会中的多元价值、信仰和生活方式。而侧重于法学研究的学者则是以国家制定的法律为研究中心。比如,清华大学王亚新教授关注的是农村法律服务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香港城市大学贺欣博士则考察了中国基层法院裁判过程中的法律、权力和政治的相互关系,等等。

  三、法学与人类学对话的困难

  法学与人类学的知识传统不同,因此,法学与人类学光有形式上的对话是不够的,真正的沟通和对话是知识上的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张冠梓研究员认为,法学与人类学对话是有冲突的,特别是人类学介入法学就是对传统法学的反思和批判,颠覆了法学最基本的概念。人类学对法学的颠覆不是从概念出发的,而是从解释日常社会秩序着手,关注法律多元、习惯、习惯法,但法学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有着潜在的抗拒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尤陈俊同学则指出,当代中国法学对人类学知识的引进,从总体上来说是不成功的。

  四、研究方法的争论

  本次会议的有些对话,实际上不仅仅是学科之间的对话,而且是不同研究群体之间的对话。比如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贺雪峰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朱苏力教授为各自代表,这两个学者影响下的研究群体都进行跨学科研究,不是从学科出发,而是针对什么是真正的中国问题,怎样才能做出真正的中国问题研究,并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学术交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陈柏峰就批评朱苏力教授的法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只注重反思,而没有建设意义。而北京大学侯猛博士则认为,反思也能够重建法律的社会科学理论,法律社会学(人类学)反思的不是它自己,而是整个法治理论,批评法律与社会相脱节,并不在于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有问题,而在于我们忽视了法律制定之前的准备工作和实施之后的后续调查工作,这“之前”和“之后”就是法律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重心。

  贺雪峰教授批评个案研究缺少代表性,无法有效解释中国问题,而主张多点区域比较研究;而陈柏峰则批评国内现在的法律人类学研究没有中国问题意识,大多数还是在西方人类学的谱系里面寻求自己的位置,缺少像费孝通先生那样的学术关怀。朱晓阳博士认为研究中国问题是重要的,也不能陷入西方中心论的圈子,但是与西方学术对话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毕竟人类总是有共同(共通)的东西;同时,他也怀疑多点区域比较是否能够全面解释中国问题,因为多个个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比较是成问题的,不同个案背后有着不同的社会过程。北京大学卢晖临博士也讨论了如何走出案例、从案例研究到扩展案例研究的问题,认为探究案例与社会生活的相关性,进行谨慎的理论外推,构成案例研究的基本任务。朱苏力教授认为不能太关注研究方法,方法其实是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慢慢产生的;个案研究的作用并不是其代表性,而是看个案研究较之以前研究的丰富性和理论抽象程度;过于强调个案的代表性会妨碍学人研究的自由程度,作为学人意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朱苏力教授在会议总结时,呼吁应当多进行这样的跨学科交流,把中国问题提炼出来、研究出来,同时作出理论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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