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 要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有着学科发展的需要和政治实践的需求。当前它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深化各个流派的实证研究,力图通过案例分析寻求更合理的解释框架;二是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如网络制度主义、制度程序主义;三是弥补制度分析的不足。理念与制度的结合有利于更为全面地解释制度变革的动力和过程,同时它也面临着核心分析概念的选择、理念的含义变动性等难题。 关键词 理念 制度 建构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 政治学 从20 世纪80 年代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兴起以来,有关制度的研究不仅是国内外政治学界高度关注的议题,而且也是当前整个社会科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其背后的原因包括:政治学学科内的“革命性”变革;寻求更合理的解释政治生活的范式;提升政治科学的科学研究水平,以达到或超过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水准,其中更为深刻的动力来源于政治世界的变革。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之间既出现了制度趋同现象,又呈现出制度多样性的趋势。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与比较政治学的结合就此提供了多种相对合理的解释。转型国家同样出现了成功的或失败的事例,以制度转型的初始条件、转型的路径选择为核心的新制度主义解释范式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中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与制度的关系、制度与公共治理的关系已成为当前发展理论讨论的最前沿的话题之一。 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与转型过程中,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到具体的政策设计都表现出对制度设计、制度转换的知识需要,甚至有学者提出“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制度变迁”的观点。在政治实践中,运用制度来规范权力,通过体制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利用规则来约束行为等观点已成为政治实践者的“口头禅”。因此,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我国承担着学科建设和满足实践需求的双重任务,深入开展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是政治学研究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任务之一。 自20 世纪90 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学者开始关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近几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但研究内容重复,资料较陈旧(主要依赖2001 年以前的研究文献) ,对当前的进展关注不够。本文从理念( ideas) 与制度(institutions) 的关系入手,论述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当前的最新进展。 一 2006 年,国际一流的政治制度研究者们合作撰写了《牛津政治制度手册》( The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 对当前的政治制度研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牛津政治制度手册》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路径(规范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建构制度主义、网络制度主义、旧制度主义) ;第二部分为制度(国家及其国家构建、公民社会的发展、经济制度、社会包容和排斥的制度、宪法、比较宪法、美国联邦主义及其府际之间的关系、比较联邦制、地区制度、美国总统制、议会制下的行政、立法-行政关系的比较、公共官僚、福利国家、管制国家、立法机构、立法行为、两院制、比较地方治理、司法制度、司法过程、政党、选举制度、直接民主制度、国际政治制度、国际安全制度、国际经济制度、国际非政府组织) ;第三部分为过去与现在(遭遇现代性、关于政治、制度思维) 。这三个部分的关系很清晰:首先是制度研究路径和方法的介绍,其次是研究的制度分类,最后是总结。《牛津政治制度手册》把新制度主义纳入研究路径中叙述是很科学的。它把新制度主义划分为规范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建构制度主义、网络制度主义5 个流派。“网络制度主义”强调组织之间的关系,这类关系对行为进行约束。它主要关注5 个领域,即政策网络、组织、市场,政治动员和社会运动,社会影响,社会心理及其政治文化。由于网络制度主义还处于发展过程中,其研究更多的是描述,而不是分析,并且缺乏本体论的支撑,所以还构不成一个流派,只是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由马奇和奥尔森撰写的“规范制度主义”大体上包括了“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在流行的三种分类(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 之外,手册中出现了“建构制度主义”( constructivist institutionalism) 流派。建构主义持相对主义的哲学立场,它拒绝“实在”独立于人类的知识和认识之外的看法,是一种后现代主义思潮。在社会科学领域,建构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影响很大。科林·海(Colin Hay) 对政治科学中“建构主义”的界定是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结合在一起的解释模式。唯心主义(后现代主义、解释学等) 强调的是观念决定政治结果;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理性选择理论、实在主义) 等则认为物质因素决定政治结果。建构主义认为观念与物质因素的互动决定了政治结果。②建构制度主义在上述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力图把理念与制度结合在一起。 施密特(V. A. Schmidt) 在美国政治科学学会2006 年年会上所作的报告《给和平一个机会:调和四个(不是三个)“新制度主义”》中指出,话语制度主义(discursive institutionalisms ,也就是科林·海所说的建构制度主义) 是对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规范制度主义的补充,而不是代替它们或形成竞争关系。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关注的是理性行为,解释的逻辑是利益,由于偏好是稳定的,所以强调制度的连续性。历史制度主义关注的是结构和制度实践,解释的逻辑是路径依赖,由于路径依赖的存在,制度的变革也是连续的。规范制度主义关注的是规范和文化的作用,解释的逻辑是“适宜”(appropriateness) ,由于文化规范相对稳定,所以制度的变革也是连续的。这些对制度变革的解释大多停留在静态解释上,而第四个流派的新制度主义必须解释制度变革的动力学(the dynamics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理念路径具有潜在的可能。 施密特与利伯曼(Robert C. Lieberman) 的看法是一致的。利伯曼在2002 年《美国政治科学评论》上发表的“理念、制度和政治秩序:解释政治变革”一文中提出,制度分析擅长解释的政治现象有:根据结构的约束来解释行动者的战略行为;解释利益的聚集、权力的配置和行使、政治理性的社会建构;解释总统的否决权、官僚的政治控制、社会革命、产业政策、福利国家、法律制定的过程、欧盟一体化等。尽管新制度主义有着不同的流派和标签,但其共有的不足之处在于简化论、外生性和结构高于主体。他认为制度主义强调秩序与稳定,无法有效地解释政治制度的动态变迁。 二 经过20 多年的发展,新制度主义日益成熟,对政治现象解释的范围及其限度都变得比较清晰。当前,新制度主义主要沿着三个方向发展。 第一,深化各个流派的实证研究,力图通过案例分析寻求更合理的解释框架,如历史制度主义对时间性的关注。皮尔森( Paul Pierson) 的《时间中的政治:历史、制度和社会分析》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主要研究内容涉及路径依赖、时间与序列、长期变革的过程、制度设计的限度和制度发展等。他的研究关注社会科学研究的时间背景。 第二,拓展新制度主义的研究领域,如网络制度主义、制度程序主义(institutional processualism)等。制度程序主义是把新制度主义引入到公共管理改革研究领域的一个产物。巴泽莱(MichaelBarzelay) 和加列戈(Raquel Gallego) 在“从'新制度主义'到'制度程序主义':推进对公共管理的政策变革知识考察”一文中指出,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研究正在从关注公共管理改革的意识形态向关注制度和政策变革转变。从流程上看,制度程序主 义主要研究政策制定、组织决策和组织变革的过程;从制度角度看,制度程序主义主要研究各类互动的制度背景。① 第三,弥补制度分析的不足,特别关注对制度化完成后制度变革( post formative institutional change) 的解释。理念路径被认为是对制度分析最好的补充。利伯曼、施密特、科林·海等人都坚持这种观点和研究思路,它构成了当前新制度主义关注的中心内容。 利伯曼指出:“理念的回归对政治科学和政治解释的挑战是当前该学科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理念的兴起的原因有:第一,世界政治的发展促进了理念的发展。在世界经济和政治制度领域出现了新自由主义范式趋同的趋势,社会科学并没有预测到这一转型的理念的本质。第二,政治科学中的制度路径在解释政治过程的实质内容方面能力有限,无法对实质性内容选择的“菜单”进行解释。而理念路径能够充分解释政治世界中人们的目标和欲求、利益的内容及其表达方式。 近年来,从理念路径解释政治现象的典型观点包括:英格尔哈特(Ronald Inglehart) 的《现代化与后现代:43 个社会的文化、经济和政治变革》根据世界价值观的调查,认为在全球范围内文化对经济和政治发展正在逐步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卡赞斯坦( Peter Katzenstein) 主编的《国家安全的文化:世界政治中的规范和认同》力图分析国际政治中“认同”的形成及其影响;莱廷(David Laitin) 的《认同的形成》研究“认同”如何形成,为什么会出现“认同”等问题; 麦克纳马拉( KathleenMcNamara) 的《货币的观念》研究欧洲货币一体化问题,认为观念在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新自由主义理念的共识影响到欧洲国家及其领导人对货币一体化的决策;伯曼(Sheri Berman) 则根据上述的研究,得出“理念回归”的结论。 理念是一个媒介,人们通过它能够想象一种不同于现状的状态。这类想象能够推动人们尝试变革,并且实现变革。当然,理念不能单独产生激励或行动的机会,它必须与其他因素相结合才有可能发挥效益。理念路径对政治现象的解释的核心点是对利益的重新认识。利益不是简单的理性计算结果,而是主体认知的产物。客观的利益与主观对利益的认识是不一致的。换言之,政治行为是反映客观的物质利益还是反映行动者对利益的认知呢?布莱思(Blyth) 认为,行动者的行为不是其物质自我利益的直接反映,而是他们对其物质利益的特定认知的反映。这如同人们对“幸福”的感受与客观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一样。科林·海提出的社会科学中自然主义(naturalism) 倾向的解释模式是:背景-物质利益-行为;而建构主义倾向的解释模式是:背景-“现实”利益或物质利益-对物质利益的认知-行为。理念在其过程中充当认知的过滤器,行动者通过它来解释环境的信号,从而对自我的利益形成感知。显然,理念不同的人对同一个客观利益的解释是不同的。在自然主义倾向的解释模式中,它们之间的差异在于人的行为具有消极和被动的特点,而在理念解释模式中,人的行为具有积极和主动的特点。相比之下,理念解释模式更符合政治生活的现实。 理念对政治行为的影响是该路径分析的核心问题之一。政治行为既是行动者的动机、利益和偏好的产物,也是环境提供机会及环境对机会的约束的产物。理念分析的贡献在于认为动机、利益和偏好是变动的,而不是设定好的变量,还有可能是无法预知的。这与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是对立的。更进一步地说,政治行为在一定的环境下是对物质利益的被动反映的观点值得推敲。理念路径分析的不足之处是:第一,对稳定的政治行为和有序的政治生活缺乏有效的解释;第二,必须借助其他变量才有可能理清对政治行为的影响机制,如把它与制度分析相结合。利伯曼在对美国1964 年《民权法案》的研究中,注意到理念影响民权的内容,但它进入政治生活还需要政治机构的推动。 理念与制度的结合是当前新制度主义力图开拓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在于弥补制度分析对变革、动态和非均衡变迁关注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在弥补理念分析对政治生活的有序化、均衡状态等关注的不足。利伯曼指出:“把理念和制度看做是整合性的、内生的解释要素,没有一方高于另一方,两者的结合能够避免政治分析的困境。” 理念与制度的结合主要沿着三条线路展开。首先,它关注理念在制度化过程中的作用,分析理念如何转变成有形的制度,如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思想被转变成制度设计,旧的制度主义对此作出了相当突出的贡献。近来研究的重点有: (1) 关注理性在现代国家构建过程中的作用,如韦伯的理性化思想与现代官僚制之间的关系; (2) 政党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意识形态如何嵌入到政党的组织运行过程中; (3) 国家职能体系与意识形态变换之间的关系,在不同意识形态指导下,国家职能设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职能变迁影响到国家机构的设立,从而影响到政治制度变革。“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一个典型,新的理念影响到国家职能的变革。国家职能的重新设计推动公共组织改革,出现了许多类型的代理机构,其中出现了非多数主义机构的独立性增强和中央银行的高度独立等发展趋势。 其次,它关注理念在公共协商、对话、主体际的沟通以及集体认同中的作用。理念对政治行动者的偏好、利益观、价值观的塑造发挥着相当突出的作用,从而它也影响到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政策理念等。这就是说,理念对无形的制度产生影响。当然,理念本身也存在着内容的更换和“路径依赖”。理念与制度结合的关键点在于,它不仅涉及到观念或“文本”本身,而且还关注理念沟通的制度背景。理念与制度结合形成的政治研究框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关注国家制度设计与运行,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和官僚机器,以及国际组织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安排;第二,制度环境,包括政党及政党制度、利益集团以及非政府组织等;第三,政治对话过程中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要素。最后,理念与政治制度绩效之间存在着“摩擦”(friction) 现象。它是政治制度变革的直接动力。亨廷顿在1981 年的《美国政治:不和谐的许诺》中指出:推动美国政治发展的动力之一就是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的绩效之间存在着摩擦,当两者之间的距离非常大的时候,它就能推动制度变革,向政治理念倡导的方向发展。当前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两者的摩擦”对制度变革产生作用的机制。理念与制度的不匹配能够激励政治精英采取行动,并且给政治精英提供了采取政治变革的机会。因为理念通常是充当制度变革的“蓝图”,描绘未来状态,引导制度转型。在制度变革的不同阶段,理念的作用是不同的。在制度变革的“前夜”,政治制度出现“去功能化”倾向,它们无法为政治行动者提供稳定的预期。理念能够减少政治行动者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尽管随着“制度供给”的出现,制度逐步提供稳定的预期,但在此之前的时间序列里,理念具有替代制度以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减少不确定性仅仅是制度供给的第一步,只有克服集体行动的障碍才有可能促成当前“去功能”的制度发生转型。在这个阶段,理念所提供的价值共识和认同能够有效地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并为形成“统一战线”提供思想基础,有利于改革的力量去推动制度变革。在政治制度转型过程中,理念还充当斗争的“武器”,对当下的政治制度提出挑战。在上述的条件都已具备的情况下,随着旧的政治制度合法性的丧失,理念为新的制度设计提供了“蓝图”,并奠定合法性的基础。从制度设计到制度化是制度转型的关键环节。在制度化过程中,理念能够约束政治精英的行为,促进政治生活的有序化。 三 政治科学研究的进步在于新的解释模式弥补了旧的模式的不足,其方式包括对旧模式无法解释或设定的因素进行解释、增加新的变量、不同路径的集成与综合等。理念与制度的结合可以理解成为不同研究路径的集成与综合,力图为社会现象提供更加切合“现实图景”的解释。然而,不同研究路径的集成与综合不可避免地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跨层次研究的核心分析工具的选择。学界普遍承认,新制度主义包含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规范制度主义三个流派。这三个流派难以整合的原因就在于分析层次的不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关注微观政治行为的分析;规范制度主义关注中观层次(组织层次) ;历史制度主义关注宏观政治现象的历史变迁。尽管在这三个流派中都涉及到理念分析,但是把理念单独作为一个分析变量,至少从目前的文献来看,这构成了更为宏观的分析。显然,目前新制度主义研究者所做的工作不是把理念作为一个新的变量切入到三个流派当中,而是弥补整个新制度主义对动态性、非均衡的制度变迁的解释不足,力图发展成为新制度主义的第四个流派。因此,理念与制度的结合面临着跨层次研究的核心分析工具难以选择的问题。 第二,理念本身包含着观念、价值观、认同等相关内容,这些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的变化是非常迅速的。此外,身处不同情景的政治行动者对同一个理念的认识和解释也是不同的。对这些理念如何进行测量,测量的效度如何,这些都是在理念与制度相结合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政治科学的研究不仅需要描述政治事实,更为重要的是还需要解释与预测政治变迁。比如在英格尔哈特所主持的“世界价值观的调查”中,具有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人对“自由”、“民主”等概念的理解就存在很大的差异,呈现出不可通约的特征,这些就直接影响到价值观调查的可信度。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对我国的和谐社会构建和政治文明建设有着相当大的启发意义。建立一套与现代社会快速变革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制度) 是现代中国的目标与追求。随着政治精英和民众政治知识的不断增加,制度及其所包含的意义已成为达成新的政治共识的选项之一。制度已不仅仅是与理念相对立的概念了,它本身就有可能发展为新的理念。 来源:《国外社会科学》二○○七年第四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