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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璐 论教育公平与社会分层  
  作者:高璐    发布时间:2007-07-02   信息来源:社会学视野网  
 

      原载《当代教育论坛》

      摘 要:目前我国不合理的社会分层导致了教育的不公平。教育不公平又进一步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分化。教育促进社会流动,影响着社会阶层结构变迁,是实现社会合理分层的调节器和助推器。良性的制度和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乃至促成社会合理分层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保障。在引导我国社会分层逐渐趋于合理过程中,政府这个实施公平教育的主体,通过公平的教育手段来实现社会公平是完全可期的。
  关键词:教育公平 社会分层 制度保障 政府职责
  
  目前,教育公平问题成为政府、学术界和老百姓共同关注的社会热点。各界一致认为由于我国教育不公平导致了社会分化加剧,社会分化加剧又进一步扩大了教育的不公平。笔者认为从历史发展进程看,社会分层对教育公平的制约作用显然更明显。社会公平可以通过公平教育的手段促进社会流动,牵引着社会阶层结构的正向变迁来实现。因此,能够创建制度和制定政策的政府在实现社会公平过程中显然是大有可为的。
  一、教育公平与社会分层的关系
  1.社会分层影响和决定了社会成员对教育资源的占有,制约着教育公平
  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首先是从对物质资源的占有和被占有、剥夺和被剥夺开始的。由此有了等级,有了对文化教育资源占有份额的差别。阶级社会中能够接受良好教育的是占有过多社会资源的达官贵人子弟。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无疑能在社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成为领导阶级,教育机会和权利曾一度有意识地向工农子弟重点倾斜。教育机会的分配总是有利于出身优势家庭背景的人。社会优势阶层对教育资源过多的占有影响和制约了教育的公平,教育不公平又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层的失调。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认为,教育是现代社会中阶级再生产的一种重要机制。资本主义进入成熟阶段后,社会结构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表面上,大家是通过教育之类的东西进行自由竞争,但教育本身就是一个很强的再生产机器。因为正是通过教育机构,家庭背景的差异甚至对不同语言和生活方式熟悉程度的差异,被转化成学校考试成绩的差别。这样,教育就不断地将社会中已有的阶级结构复制出来。你是什么阶层,就决定了你进什么样的大学。上层家庭的子女比较容易地受到好的教育,而好的教育又能使人获得比较好的地位,教育的差异与社会阶层的差异有相关性。
  在现代社会,这种“复制”或“再生产”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和发生影响。上一代中的不平等会在下一代中不同程度地再现。家长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决定子女受教育程度并进一步影响和决定子女以后所进入的社会层次以及所处的社会地位。教育不公平不可能脱离社会的公平状况而独立存在,它是社会和经济不公平的反映。社会成员对教育资源的占有实质上也是社会成员之间对教育产品的分配。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在初级教育阶段就开始接受质量差异很大的教育。择校现象就是家长为争夺教育资源在权利和金钱上展开的博弈。
  2.教育是社会分层的调节器和助推器
  我国目前社会阶层的构成正在从传统的金字塔型结构向橄榄型结构过渡中,社会结构演变处在多数社会群体的社会地位整体上升的阶段,但农业劳动者阶层还是过于庞大,中上阶层规模过小。与西方现代化国家相比,中国农业劳动者所占比重甚至超过许多发展中国家。低收入人群占相当大的比例并且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整个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过程远没有完成。以经济发达的北京市为例,国家统计局2004年12月31日发布的统计分析报告“从社会领域看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认为,北京市收入差距近几年呈扩大的趋势。2003年低于平均收入水平的城市居民和农民均在60%左右,社会结构类似金字塔型。[1]要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层,教育的平衡和调节作用尤为重要。
  教育与社会流动和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虽然社会分层影响和决定了社会成员对教育资源的占有,并通过教育复制着已有的阶级结构,但同时教育具有促进社会不同阶层之间流动的功能。教育促进社会流动表现在教育为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动提供了渠道。尽管现代社会各阶层的位序已经稳定,但对于处在社会阶层较低的人来说教育是改变自身命运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手段。在美国,对个人职业地位影响最大的,首推其受教育程度。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可以通过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进入社会中层乃至高层。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教育和因教育而获得的技能,是现代社会主导社会流动的最重要的机制。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最伟大的工具”。
  教育公平对实现合理的社会分层起着平衡和调节作用。反之,教育不公平会助推社会分化的加剧。竞争、筛选是影响社会分层的基本因素。现代社会的竞争是从对教育资源的竞争开始的。教育资源的竞争不过是社会分层的折射。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往往由于教育水平的低下以及各种知识技能的匮乏,在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限制了他们进入主流社会,使社会筛选的公平性大打折扣,阻碍了社会流动的正常进行。并且教育不公平引起的社会阶层的分化会通过代际传递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让弱者失去希望。因此,教育不公不仅关涉社会公平,而且危及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如何看待教育公平和社会分层
  1.教育公平的实质
  教育的理想是实现公平。教育公平是指使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但是,由于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千差万别,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会存在某种失衡。这种现象在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教育不公平不可能逾越社会发展阶段,而超前得到彻底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公平只能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机会均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只能是不平等条件下的某种尺度上的平等。教育权利和机会不可能绝对平均地被所有人享有。追求绝对的公平是不现实的,也不可能的。即使实现了教育机会、权利的绝对公平,因个人的智力、能力、机遇等原因,教育的结果还是有差异的。入学机会、就学条件相同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得到同样的成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认为,教育最终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挖掘一个人的潜力。因此,我们追求的教育公平其核心是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与自己智力水平相当的合理开发。使他们进入社会后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会定位。我们追求教育公平的目的是逐渐缩小社会差距,实现社会阶层结构的合理,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2.适当的社会分层是有益的
  社会分层具有积极的一面。人群占有资源不同导致了分层,分层在任何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着的。有分层就会有竞争,有落差就会有流动,适当的分层和差距使社会中下层有了向上攀升的动力;资源分配过于平均,将使个人及其社会失去发展动力。分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从传统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过渡就是从分层开始的。但如果差距过大,造成社会结构的两极分化,就会影响竞争的公平和社会稳定。
  三、用制度保障公平
  教育为社会流动机制提供了最有效的手段。但教育的这种功能并非教育自身独立所能完成,社会相应的价值导向、制度和政策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与形成总是由强势阶层推动的,缺少公共参与的空间和讨价还价的机制。从方向上讲,是进步的趋势,但手段缺乏公正性。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了“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体现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政府优先满足城市人口的教育需求。本来就不充足的教育拨款,被大量投向非义务的高等教育。投入到义务教育、基础教育有限的教育资源又得不到合理配置,被大量投入到重点、示范学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城乡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差距。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使千百万农村少年儿童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近年来,政府的教育政策、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不仅没有缩小这种差异反而加大了差距。有些大城市的示范高中的校舍极尽奢华,而许多乡村中学连正常的教学也难以维持。国家政策和制度的不公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重要原因,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成为导致教育不公平的直接原因。
  在建构橄榄型结构社会的过程中,如何实现社会合理的流动和分层,政府显然是大有可为的。近年来中央关于农村和农民的五个“一号文件”以及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一系列政策就是从制度上和政策上防止、抑制贫富分化的加剧和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思路的体现。
  教育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设计。教育的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制度的不公平,是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执行失范的表现。制度的不公平应由制度来解决。在社会不公平的现实面前,能够创建制度和制定政策的政府作为维护和促进公平的社会主体,应该主动承担缩小教育差距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
  1.以法律保障教育的普及是保证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
  接受教育,是一个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但是目前在我国完全普及化的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障并没有达到。义务教育也没有真正做到免费。农村初中生辍学率居高不下。对教育投入至今也没达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在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因此,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完善教育立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资责任和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比例,保证教育经费持续增长,逐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免费制,确保给公民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使所有人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乃是保障受教育权利公平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2.通过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教育公平实际上指教育产品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时所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所调整的是社会成员在获取教育产品的过程中所呈现的利益关系。国民占有教育资源严重不平等是社会合理流动的最大障碍。教育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源配置的不公。合理地配置资源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经济不发达的前提下,教育还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国家财政对教育投资总量不足的现状在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要让社会各个阶层成员能够公平合理地流动,尤其底层成员能够有机会向上层流动,合理地配置资源比加大投入更为重要。
  良性的制度和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乃至促成社会合理分层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保障。在公平地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中,首先应当确立新的资源配置的理念,即在发展中缩小差距,增进公平。在制定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规则框架下,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实行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建立对社会低收入阶层、农村和边远地区人口实行教育补偿的机制,将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并加强对资源分配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民享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和权利。通过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克服那些明显影响、损害教育公正的制度性因素。
  均衡发展是要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让所有受教育者都能接受所应享受到的社会给予他的公平教育。因此,政府应将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作为制定的政策重要原则和出发点,通过多种措施和途径大力改造“薄弱”学校,扩大教育机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日益扩大的教育质量的差距,推动低水平教育向高水平教育看齐和发展,以解决“择校”问题,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而缩小高等教育阶段的阶层差距。国家通过政策设计,在为每个人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的同时,为使每个受教育者潜能最大程度地挖掘提供最适宜的发展环境及条件,从而实现教育效果和成功机会的相对均衡,进而实现社会合理的流动和分层,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 从社会领域看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
  http://www.bjkw.gov.cn/ztrd/jcck/yjbg/t20050105_15191.htm
  
  作者简介:
  高璐,女,合肥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社会学
  邮箱:gaolu203@yahoo.com.cn 电话: 0551-2158977
  通讯地址:合肥市宁国路211号合肥学院(东区)4#203 邮编: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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