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网
  关键字 搜索 高级搜索
郑杭生 论社会建设与“软实力”的培育——一种“大传统”和“小传统”的社会学视野      吴晓刚教授来人大社会学系开设《社会分层》课程通知      社会学视野网长期约稿启事 在线论坛
首页
社会学动态
新闻消息
公告启事
  学术沙龙
升学留学
招聘信息
学生活动
社会学研究
推荐阅读
学术专题
  学界人物
论文辑览
书刊推介
社会学评论
社会热点
  社会评论
  群学博客
BBS
课堂内外
教学信息
电子课堂
课外辅导
电子资源
电子图书
毕业论文
调查数据
网上调查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国际研讨会 2009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社会学网站链接

 
首页 > 社会学评论 > 社会热点 > 汶川大地震 >
  魏文彪 国旗首为死难平民而降书写生命尊严  
  作者:魏文彪    发布时间:2008-05-19   信息来源:南方网  
 

国务院18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四川汶山大地震发生不久,网络上即有有关设立“全国哀悼日”、“为死难国民降半旗”的呼声,著名学者葛剑雄更具体建议将5月19日定为全国哀悼日。当汶山大地震死难人数不断增多,更有消息称死难人数最终将会超过5万时,我的心里也开始默默念叨:这次是真的应该为地震死难同胞降半旗了!

  但是我的心里又始终难以排解一丝疑虑,因为自建国以来,尽管国旗有过若干次的半降,但是无一例外都是为逝世的国家领导人而降,为普通死难民众降半旗,在我国尚无先例。而正在我深感疑虑之间,终于传来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的消息,我的心里不禁为之一震。

  其实,此次为汶山大地震死难同胞设全国哀悼日,降半旗志哀,实是举国哀悼表达哀思的应有之举。建国以来,除唐山大地震等少数特大灾难之外,尚无像汶山大地震这样一次死伤如许之多国民的灾难,此次汶山大地震真可谓是一种“国殇”,因而非在国家层面上,通过降半旗、全国人民集体默哀等方式,不足以体现国家与国民在此次灾难中遭受的苦难之深重,不足以体现国民承受的创痛之惨烈。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的生命的痛失是人类的最大悲哀,举行仪式送别亡人是体现对生命的敬重的必要之举。而此次汶山大地震一次遇难数万民众,显然非通过国家举行必要的哀悼仪式,包括为死难者降半旗,不足以体现对于生命的应有敬意。从这个意义上说,举行全国哀悼日,为震灾中死难国民将半旗,也是最大程度体现对于生命的敬重提出的要求。

  此次国务院宣布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全国降半旗为震灾死难者降半旗,也突出反映出政府对于民意的高度重视。众多国民通过网络与著文方式表达了期望举行全国哀悼日、为死难国民降半旗志哀的祈愿,政府对于这一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与愿望没有漠然置之,而是通过决定举行全国哀悼日的方式对民意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体现出了重视民意、顺应民意的人民政府应有的决策路径与方式。

  此次国旗首为普通死难国民而降,更彰显了生命平等的理念,书写了生命的尊严。人们对国家与社会的贡献固然有大小之分,但是人的生命的份量却是等重的,无论是国家领导人的逝世,还是像此次震灾中成千上万普通国民的遇难,他们的生命的逝去都是中国人民的难以承受之痛,唯有为此次震灾中遇难的国民降半旗,方能使生命等重得到体现,使生命尊严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此次国务院决定设立全国哀悼日,全国下半旗为地震死难同胞志哀,显然只有在公民生存权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才会出现,是政府愈益注重维护生命尊严的一种体现与反映。而此次政府在地震灾难造成国民重大生命与利益损害时设立全国哀悼日,降半旗为死难国民志哀,无疑又将进一步将尊重生命的理念在我国愈加推向深入,维护生命尊严无疑将会因此而愈加能够成为主导我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一切领域的主旋律。(编辑:东雪)

 

 
 
现有 0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有评论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首页 > 社会学评论 > 社会热点 > 汶川大地震 >
Copyright © 2007-2008 Soci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社会学视野网】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我们 sociologyo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