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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晓文 民生: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  
  作者:陆晓文    发布时间:2008-08-27   信息来源:《解放日报》  
 

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中国社会建设的重点是改善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中国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巨大变化是分不开的。

  首先,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变化。上世纪80年代,是中国社会阶层格局再造的开始。以经济工作为中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体现出当时社会政策鼓励创造财富的倾向。应该承认,现有中国社会分化的形成,具有政策和价值推动的因素。而不像大多数国家,它们社会格局的形成,更多是历史过程长期自发的结果。

  第二,在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利益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各类利益主体的自主意识也在不断扩大。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分化产生的不同利益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开始被唤醒,对利益的追求成为人们行为的强大动力,而且一些群体开始利用经济等优势扩大和巩固自身的利益。

  第三,各种社会组织开始自发形成,成为社会力量中新的一极。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之后,社会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这些社会组织结构模式多样化、异质性十分明显,草根、民办、半官办、官办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同时存在。

  第四,社会分化的加速,导致人们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的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不断趋于多样化,社会成员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自由度大大增加,各种观念相互激荡和碰撞。其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如人们奉行的行为准则,愈来愈向个人利益偏移;在一些团体和个人中,集体主义、合作意识淡薄,甚至连一些最起码的道德,如诚信、正直、勤奋等也有人不以为然。

  应该承认,社会分化和社会阶层的多样化,是人类社会文明形态的具体表现。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和多样化。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分化与分层,也是与文明社会变动相伴随的。因此,现代化,包括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社会分层和阶层结构现象本身的消失,相反,它恰恰是社会结构复杂化和社会不同群体多种利益协调的结果。因此,正确处置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关系的能力,是现代社会是否发达的标志,是政治是否进步的标志。

  当前,中国正处在融入国际社会、实现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多重过程中,在发生社会高度分化的同时,又在实现着新的社会整合。其中,不仅原先不同社会阶层的互动方式与频率发生了改变,而且产生了新的社会阶层之间及其旧社会阶层之间的新型关系。一个社会能否和谐,取决于各个阶层之间的良性互动和非敌视姿态。因此,目前中国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通过怎样的路径,实现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互信互助,保证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这赋予中国共产党人一个沉重而又伟大的历史使命。从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那一天起,党的纲领就决定了它是一个肩负百姓幸福和平等重任的党,是带领全国人民走向进步和发展的党。要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根本上看,这正是社会利益格局的再度调整、实现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的过程,是中国社会结构从分化走向整合、社会关系从疏离走向共荣、社会利益从对立走向共享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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