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 胡鸿保 中文关键词一 权力结构 外文关键词一 power structure 论文中文题名 扎根与弥散:回汉杂居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变迁(1949-2004)——河南刘庄村个案研究 论文英文题名 Grounded and Dispersed:The Transition of Power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 Inhabited by Hui and Han Ethnic Groups(1949-2004)——A Case Study on Liu Village in Ru Zhou,He Nan 论文中文文摘 中国自身的发展历史决定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学者的学术取向和价值取向,是中国问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自二十世纪以来,剧烈的社会变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冲突,以及农业中国、乡土中国的未来走向,引起了国内学者对村落社区的更多关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中国农村改革十年成为中国大陆村落社区研究的复兴的契机。同时,全面加速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引起社会的急剧变迁,村落社区在急剧的社会变迁中却发生着并不同质的变化。这两个因素的结合,促使中国村落社区再次成为国内诸多学科的关注点,中国村落社区研究也成为国内学者力争与国外学者进行学术对话的平台。 近一个世纪以来的国家权力在乡村的日益深入与近20年村落社区自治权的迅速成长造成了空前复杂的权力互动呈现于村落场域,构成了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动态的和主要的层面。国内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学科的众多学者以及海外汉学界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出发,对村落社区权力结构进行了比较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如果说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在二十世纪初被解构,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和稳定,那么建国以来,国家政权建设的加强和巩固、现代化进程的全面加速、农村改革的启动和深入、经济改革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等等,都对村落社区权力结构的重构和权力关系的更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段时期成为村落权力结构变动最频繁、最剧烈的时期。通过对这一时期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变迁的分析和研究,能让我们对影响、甚至是导致变迁的诸因素有一个更加清晰深刻地观察与理解。 对建国五十多年以来村落社区权力结构的回溯和梳理,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对当下村落社区的权力关系问题、社区稳定问题、乃至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问题的把握和思考深度。尤其是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城乡矛盾日益突出、“三农问题”日益凸现而成为备受国家和公众关注的焦点的今天,村落社区发展迫切需要对社会现实能够做出富有针对性和解释力的分析论证。就此而言,这种纵向的回溯和梳理本身就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理意义。 本研究以豫西南的一个村落社区——刘庄村为研究对象,力图通过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分析和研究,展现村落社区建国五十多年来的权力结构变迁。本研究力图避免或从国家、或从家族(宗族)、或从民族、或从宗教等单一视角进行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及其变迁的研究,也力图避免做出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或者是正式权威和非正式权威的二元区分和截然对立,而是把国家、家族(宗族)、民族或宗教作为构成权力结构整体的几个元素。它们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权力结构中的位置会发生变化。正是这种变化促生了权力结构的历史变迁,赋予权力结构以动态的特征。通过对刘庄这个村落社区权力结构五十多年来的变迁研究,力图展示的是:1、国家、家族(宗族)、民族或宗教在这五十多年的历程中,历经了怎样的变迁?它们的变迁促生了村落社区权力在结构上的一个怎样变化?2、每一个既定历史时期里,国家、家族(宗族)、民族或宗教彼此之间又是如何互动的?3、本研究最终力图能够提供一个类型基础,赋予其类型意义。 本研究属于是农村社区研究,以社区方法论为基础。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把以解释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定性研究作为主要研究方法。即在自然环境下,使用实地体验、开放型访谈、参与型和非参与型观察、文献分析、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和长期的研究;在当时当地收集第一手资料,从当事人的视角理解他们行为的意义和他们对事物的看法,然后在这一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通过对某一村落社区研究进行个案研究,才可能有机会对某些理论、范式、研究结果及其方法加以评论、质疑和反思。 本研究采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作为研究路径,以时间顺序形成框架设计,共分为九章。其中涵盖了四个不同时期的村落社区权力结构表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1940年代)、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民公社时期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从而把散落着的“点”——各种权力元素的“社会实在”,用时间这条“线”串起来,由此呈现出各种权力元素及其它们之间内在联系的变动轨迹。 第一章是导论,其中包括研究缘起、前人研究的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方法、研究路径和框架设计、以及主要论点和创新说明;第二章主要介绍研究对象——刘庄的社区背景,其中包括地理环境、历史沿革、经济概况和社会结构等;第三章着重描述和分析1940年代的村落社区权力结构,意欲对建国后村落社区权力结构的形成有一个铺垫。时局混乱中的村落社区权力结构表现出“匪权”中心的特质;第四章表述的是扎根的国家权力,展现了国家权力中心的形成过程;第五章分析了国家强势下的家族、民族与宗教,对浮出水面的家族及其“伪消解”和被遮蔽的民族意识和宗教,给与了充分的阐释,展示了国家、家族、民族与宗教之间的互动和互构;第六章对人民公社时期的村落社区权力结构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力图对这一时期的权力结构状态有个准确的把握,同时更多地关注于文革时期对村落社区的后续影响;第七章表述的是弥散的国家权力,展示了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家权力的存在状态及其原因和影响;第八章则以村治作为背景,呈现在这一背景下的家族和民族。力图展示的是,在弥散的权力结构中,派别是如何形成和存在的?国家、家族和民族是怎样在派别这个筐里被分离和组合的?第九章是结论和思考,力图动态地再现研究历程中的骨架,对研究结论有一个概括性的说明。同时对“口述”这一研究方法进行了再思考,并对中国村落社区研究进行了学术反思。 本研究通过对前后历时将近一年的实地调查资料和近六十人的口述资料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从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变迁的历史脉络来看,呈现出从中心结构模式到弥散结构模式的变迁过程。这个变迁过程与国家的整体性变迁是同步并行的;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国家权力在村落社区的存在状态呈现出从扎根到弥散的变迁过程。国家权力的这种存在状态,使得村民们更加直接地感知到它。国家权力弥散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3、村落社区权力结构中国家、家族、民族或宗教等权力元素始终处于互动和互相建构的状态,并在此种状态下不断地自我建构;4、派别成为村民选举中的主要操演形式。派别不仅具有糅合家族和民族的能力,而且本身具有继承关系,体现出权力的谱系性延续。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1、在某种程度上看,研究对象本身即具有新意,力图赋予其类型意义也是本研究立意之一;2、提出了对文本更富有解释力的概念,比如“承载者”、“情境家族”、“扎根的国家权力”、“弥散的国家权力”等;3、在分析模式上,以对村落社区权力结构构成的整体性把握,展现各种权力元素的动态变迁过程,进而勾勒出村落社区权力结构由中心到弥散的流变过程;4、在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展开与相关理论以及既往研究的对话,形成有一定突破性的结论和解释。比如对家族的理解,提出了家族的生成、壮大与国家人口及相关政策之间的相关关系,继而提出国家强势下家族的“伪消解”;对国家的理解,用“扎根”来替代既往研究常用的“渗透”分析,更能表述国家在实现自己的建设意志和理想目标的积极主动性;对权力结构的理解,用“弥散的权力结构”来描述和分析当下现状,对日常状态和情境、场域中权力的不同表现更富有解释力,由此也引出了对“情境家族”、“国家权力的形式撤退”、“派别”等的分析;对文革的理解,更注重文革对村落权力结构后续影响的分析;提出派别对民族、家族等力量的糅合能力、自身具有的谱系特质、以及由于派别与民族、家族之间的交融而具有稳定性特征等。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研究者对理论的把握和运用的局限性,对资料的理解和解释有限,从而对于力图达至的目标——突破对既往研究存在的若干局限,也是有限的。提出研究中的引申问题,却未能进行深入探讨,只是形成了后续性研究的铺垫。 另外,本研究似乎已经偏离所谓的主流社会学研究套路,必须面对的是对于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的争议和诘难。研究者坚持认为微观社区研究的社会学意义恰恰就在于不能用数字量化的解释性、对于本土社会的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对本土理论的建构、及其自身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民族;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变迁;个案研究 学科名称 03 法学 专业名称 030301 社会学 研究方向 社区研究 学位名称 03 法学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