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 潘绥铭 20040624 中文关键词一 滚动权力模式 外文关键词一 The Motive Mode of Power 论文中文题名 长期性伴侣关系中的"滚动权力模式" 论文英文题名 The Motive Mode of Power in long-term sexual partnership 论文中文文摘 社会背景方面的任何微小的相同之处都会在发展亲密的伴侣关系的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总体而言,当代中国长期性伴侣间的相似性是非常明显的,进而推论出当代中国长期性伴侣双方大体上遵循一种资源地位平等交换的模式,我国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婚姻的二元化模式,城乡之间各自形成具有相对封闭性的择偶圈。 女性殴打长期性伴侣的比例为一年内7.7%、总共18.9%。女性被长期性伴侣在一年内殴打过的占9.7%, 总共被长期性伴侣打过的占37.1%; 曾经被打过的女性中又有39.7%曾被打得较重。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情况好于一般发展中国家,但比发达国家的情况严重。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绝对数字很大。 两性关系的建立过程中,人们主要追求的是预想的情感,即人们预期的建立起相互关系之后所能带来的情感满足,当人们建立起相互关系之后,人们主要追求的就是结构性情感和情境性情感,结构性情感往往基于社会价值观念的赋予,而情境性情感主要从互动过程中得到。这几种情感构成了人们两性关系互动的情感基础。人们建立两性关系的根本目的是追求情感的满足。人们的终极目标是情感的满足,而不是资源交换。 “滚动权力模式”是指人们相互交往、建立相互关系以及在以后的整个互动过程之中围绕权力而相互间施加影响的一套作用机制,这一模式强调的是互动过程滚动的历时性和过程性。权力是迫使他人遵从自己愿望和指示的能力。在滚动的权力模式之下,原先的权力并不会就消失,它们仍然可以作用于现在的模式,而未来的也并非完全没有发生,人们预期的权力也会对人们现在的权力模式产生影响。 长期性伴侣之间的滚动权力模式指出,在长期性伴侣互动过程中,人们总会想方设法得到对自己有利的主动的互动权力和地位.虽然这种权力的基础是双方各自的资源,但权力弱势一方并不会就此罢休,他们(她们)会通过种种手段来显示自己的权力,并且认为这种权力是基于长期性伴侣双方关系所应有的,他们(她们)不会自然认可资源地位带来的权势分配,而对方恰恰也不肯就放弃自己的优势地位,于是冲突爆发。直到双方找到一种可以大体求得共识的权力模式和分配,那时双方的冲突期也就基本过去了。而如果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则冲突始终不会结束,不在这个具体原因上冲突就会在别的原因上冲突,真正的原因是没有磨合出适当的权力模式。交换理论和资源理论的问题是忽视人的心理和情感因素,而事实上没有谁会心甘情愿在互动中放弃主动权力而表现出绝对的服从。人们对权力追求的心理难以满足,这是因为人们对情感的追求难以满足。 暴力是一种长期性伴侣之间一方或双方在没有其他手段可用(有暴力倾向者的区别在于没有积极寻找其他手段)的时候采取的一种展示或夺取权力的手段,它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由各种资源地位引起的双方权力模式上的认识差距, 权力模式是可变的,不平衡是常态,但双方对此的认识差异却必然会产生冲突。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观念显然会影响人们对自身所处的婚姻权力模式的看法,在这个层面上,个体行为与社会因素结合在一起。 两性权力的表现不同,对家庭的功能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家庭权力的分配也相应不同。在男高女低模式下,在涉及价值观念等层面的问题上,女方倾向于认同男方,男方在这些方面拥有更高的话语权,他们可以得到心理的平衡和满足。而现实生活中涉及这样价值观念判断的时候并不多,在日常生活的决策权力上女方一般占有主动,这与她们更多的照顾家庭有关,对此他们也没有异议。从而在这种家庭权力分配模式中双方都得到了权力的满足,没有哪一方感受到明显的剥夺感。也就是说,“男高女低”与家庭权力的性别自然分配相吻合。而“女高男低”或“男女平等”模式,男性在价值观念问题上已然得不到认同,而在日常权力中女性本来就易于居主导地位,从而使男性感受到权力分配中的相对剥夺感,他们的不平衡如果不能有效排解,最终就会造成冲突,家庭暴力是冲突的一种严重形式。 在城市中,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两性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及个体婚姻自主模式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两性关系的本质越来越向着感情维系的方向发展,两性间的冲突越来越表现为女性要求平等家庭权力或优势家庭权力而与男性之间爆发的冲突。农村中,现代化进程相对晚,男性中心观念还比较盛行,而两性关系很大程度上受到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长期性伴侣关系受来自门第的、个人资源的影响仍然很大。暴力作为一种解决争执的方式在农村地区似乎得到更多的宽容和承认,关于这一点,笔者认为来自一种宽容暴力的亚文化的默许和支持,这种文化在城市中的表现已经不如农村中明显了。造成这种城乡文化差异的原因是现代化进程和新型两性关系的发展,而这两个原因在农村的滞后都是明显的。 从多种角度看,两性地位的平等或者说女性地位的提高是有利于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尤其在农村中更加显著,比如教育和独立收入对女性来说都可以有效抑制家庭暴力发生。而女性地位的提高和对男性中心的挑战另一方面增加了两性之间相互争执不下的可能性,这种争执也会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尤其在城市,虽然与前一种的原因不同。 家庭暴力的频繁发生使得女性深受其害,但女性往往因为多种原因而认为对方对自己还是有感情的,对方的“打人”行为与感情无关,甚至是“爱的表现”,只要她们相信未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离婚就是难以接受的。 基本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比如农村中收入较高的家庭中,家庭暴力的发生情况就有显著的减少,地区差异也可以推出类似结论。但同时,生活水平的提高并非必然带来家庭暴力的下降,城市并未显示出收入增加而暴力下降的显著性。 暴力是长期性伴侣之间解决争端的手段之一,但这种手段是现代社会所不能接受的,其危害很大,所以,其他的“精神暴力”范畴的行为如果不对长期性伴侣之一方造成大的伤害,就不宜将之上升到道德败坏和写入法律的高度。在现阶段和未来很长阶段来说,人们所要面对的最大伤害是暴力伤害而不是“精神暴力”。从滚动权力模式的观点来看,人们总需要一些手段来表示不满,来对互动的长期性伴侣施以影响,这是人们展示和争取权力的需要,是不可能被完全禁止的。 目前的社会控制机制,单就包括亲友在内的社会网络所能够给家庭暴力被动方提供的有效支持是很有限的。在家庭和宗族的背景之外,控制和协调的替代基础依然很薄弱。当家庭的约束力被冲破或失去意义时,个人主义就乘虚而入,变得盛行起来。传统家庭对中国人行为的重要约束和控制机制,但在现代化的背景下,这种控制的发展趋势必然逐渐丧失。而由于中国社会的社会组织的不发达,传统的家庭控制失去约束力之后,人们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一种个人主义倾向,我国社会转型期人们行为失范的可能更大,并且社会对个人行为的有效规范难度很大。笔者呼吁社会提倡爱情婚姻观和恩情(温情)婚姻观的一体,人们在择偶时尽可以爱情至上,但一旦建立起相互关系,双方应有彼此感恩之情,即使冲突也要克制自己的方式。 婚姻自由权力的进一步深入人心是对付家庭暴力的有利社会环境。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受害之人可以尽快脱离危害身心的婚姻,也使施暴者有足够的顾虑,“除非他(她)想离婚,否则别这么做。”目前在农村地区,宽容离婚的社会习俗基本还没有形成,而城市要好一些,笔者认为这一点是造成农村家庭暴力相对严重的重要原因。 目前存在两种趋势,一种是使得两性关系的冲突加剧,女性的平等地位使得女性在家庭中的发言权上升,但同时男性并不会心甘情愿接受两性的新关系,他们的男性角色使他们仍然要维持对女方和家庭的主导权,于是两性之间的冲突会增加。目前来看,两性关系的平等带来的往往不是两性关系和谐,而是两性关系的冲突,因为男性并不愿意接受彼此新关系,而女性也没有给男性一个适应的过程,两性在权力互动中的势均力敌带来的不是相互妥协,而是冲突不断。另一方面,在一部分接受现代两性平等观的人们之间,新型的两性关系也正在建立起来,人们的关系更加平等而和谐。但不管如何,即使冲突增加,两性地位的平等使女性的主动权大大增加,她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来决定离开或维持婚姻关系,这对女性而言是最大的保护。 学科名称 03法学 专业名称 030301 社会学 研究方向 性与性别社会学 学位名称 03 法学博士 |